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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取六千元放电瓶车座垫下,被同时取钱的男子尾随盗走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23 15:41:00

郭某(后)进行尾随

银行取了钱,女子随手就放在电瓶车座垫下面,没承想,这一幕被同样在银行取钱的一男子看见了,随后进行尾随并成功盗走……

今年5月12日上午9点多,在无锡市锡山区一银行,市民高女士取现后随手将钱放在了电瓶车座垫下的空格里,然后驱车准备离开。而其放钱的“无心之举”,却被也在银行取钱的郭某看了个真切,并心生一念:“顺”走。

于是,郭某立刻骑上了自己的电瓶车,尾随高女士穿行在大街上。等到对方在一家超市门前停好车,直奔内场时,郭某立刻停好自己的电瓶车,然后走向高女士的电瓶车,准备直接撬开车垫,盗走现金。由于车座垫上了锁,郭某担心自己动作太大引起怀疑,还多次假装车主挪动车子调换位置,最终成功掰开一条缝隙将现金掏走。

庭审现场

得手后,郭某又装模作样地围着超市走了一圈,然后绕回到自己停车的地方,再直接骑电瓶车离开。对于这么顺利“得手”,一下子盗取了六千块,郭某是大喜过望。但没成想,其作案过程被交通监控拍得个清清楚楚。与此同时,购物后回来的高女士,发现钱不见了,马上报了警。之后,郭某归案认罪,将六千元归还给了受害人,同时自愿赔偿对方三千元。

不过,盗窃已经触及刑法,并非可以私了。之后,公诉机关对郭某提起诉讼,建议以盗窃罪判刑。

6月23日,无锡市锡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针对犯罪事实,郭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认罚。经简易程序,并考虑到郭某有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判决郭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当时就是一时冲动,我认罪!”郭某受访时称,自己其实是到无锡旅游的,没想到一时贪念,触犯法律,悔不当初。(剪辑 张笑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