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

多地接连发生路口死伤交通事故!重要提示:行经路口要谨慎,务必“减速、观察、让行”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1-05 19:24:00

扬子晚报网11月5日讯(记者 郭一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天(5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出了重要提示,称安徽、河南、辽宁、河北等地,近日接连发生路口多人死伤交通事故,需引起警醒警示。

相关案例显示,10月26日5时42分许,一辆面包车在安徽宣城广德市境内S201省道一路口左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对向直行的重型货车,重型货车经过路口时也疏于观察、未减速慢行,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

11月1日5时27分许,一辆面包车在河南濮阳南乐县一村道由东向西直行穿过与S215省道交叉路口时,未按规定让行沿S215省道由北向南直行的重型货车,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11月1日5时44分许,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在辽宁葫芦岛兴城市丹东线一路口,因疏于观察、未减速慢行,与前方同向等待左转的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三轮车冲入对向车道并与另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上4人死亡、1人受伤。随后驶来的面包车因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与发生事故后停在路边的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面包车上1人死亡、1人受伤。

11月2日0时21分许,一辆重型货车在河北邢台内丘县一村道右转弯驶入G107国道时,未按规定让行G107国道直行小客车,小客车驾驶人醉酒驾驶、超速行驶,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路口是交通流的交汇点、冲突点,是事故易发的风险点。公安部交管局提示,通过交叉路口时,无论是有信号灯路口还是无信号灯路口,无论是转弯车辆还是直行车辆,都要做到“减速、观察、让行”,切勿争道抢行。特别是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时刻牢记并做到“三让”,即:

“转弯让直行”,转弯或掉头的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右转让左转”,相对方向两车转弯进入同一道路进口的,右转弯车辆要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左行让右行”,相邻方向两车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实际上,在道路上行驶时,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这是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且直行车道上车流量较大,而转弯车速度相对较慢,转弯车道上车流量相对较小,所以“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