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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三天挽回前女友!“情感复合大师”能斩桃花、锁缘分?男子被骗万余元起诉维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8-21 19:50:00

扬子晚报网8月21日讯(记者 郭一鹏)  感情受挫时,有人将希望寄托于所谓的“情感复合大师”,通过所谓的“斩断桃花”“锁死缘分”等方式挽回前任,结果非但没有得偿所愿,还损失了钱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关于该案例的一审判决,2025年11月6日,焦某通过某平台结识了张某,对方自称“情感复合大师”,宣称可通过“做法”“斩断桃花”“锁死缘分”等方式,在三天内帮助焦某挽回前女友。为了让焦某放心,张某多次作出“三天之内包有效果”“你放心,真的,我都这么久没有遇到过失败的”“就算没有成功,我们是把钱全额退给客户的”等承诺。焦某深信不疑,陆陆续续向张某转了13144元。

实际上,焦某在付款过程中,某平台支付系统曾多次提示对方账户“存在欺诈风险”,张某则以“最近收款太多”“需要重新注册”为由继续索款,甚至发送其他“客户”成功案例截图以维持焦某信任。收款后,张某未提供实质性服务,亦未实现所承诺的复合效果,反而于2025年11月11日后逐步失联。2025年12月12日,焦某再次通过某平台联系张某要求退款,张某虽表示同意,并让焦某发送收款二维码,但始终未退还。无奈下,焦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事实上,张某在某平台上长期以“xx复合”名义从事封建迷信有偿服务,其收款账户因涉嫌诈骗已被多人举报并遭某乙平台支付系统风控限制。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服务合同纠纷。焦某与张某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通过某平台聊天达成合意,由张某以“做法”等封建迷信方式向焦某提供情感复合服务,原告支付相应费用,双方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张某所提供的“做法”等服务内容系封建迷信活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依法应属于无效合同。张某基于无效合同收取焦某13144元,该款项依法应予全额返还。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张某返还焦某13144元。

此案也予以了相关警示,生活中,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挽回感情应给予理性沟通,勿要轻信所谓 “情感大师”。而一旦遭遇此类骗局,应及时保留证据,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