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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二年处罚金11万元!“伪造网售秦淮灯会门票近10万元案”判了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29 20:38:00

2025年春节前后,秦淮灯会白鹭洲展区门票被发现大量伪造,市值近10万元。4月2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获悉,向灯会门票伸出黑手的不法分子张某被该院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游客应如何避免“踩坑”买到景区假门票?法官对此作出了提醒。

在二手平台出售灯会假门票,非法获利7万余元

“秦淮灯彩甲天下”,每年新春佳节,流光溢彩的南京秦淮灯会都会吸引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观赏。然而,竟有不法分子打起了伪造灯会门票出售牟利的歪主意。

2025年2月,秦淮灯会白鹭洲展区检票口工作人员在日常核验中发现一张门票触感异常,经仔细查验和比对,确认系假票。景区随即组织人员对春节期间的所有票根进行全面筛查,最终查出假门票票根899张,市值近10万元。景区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根据游客在网络平台购买假票的交易记录,很快将张某抓获归案。

原来,2025年年初,张某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秦淮灯会白鹭洲展区门票后感觉“有利可图”。于是,他根据购买的真实门票样式,联系打印店印刷了上千张白鹭洲展区的假票,并使用网购的打码机、秒干印油、防伪标识等工具进行二次加工。

经查,张某通过该二手交易平台,以原票价约六七折的价格销售假票1000余张,非法获利7万余元。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赔了被害单位相关损失。

法院: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记者了解到,在审理过程中,未印制票面价额的涉案假票能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价票证”成为该案的争议焦点。

法官介绍,涉案假票虽无票面价格,但可同有票面价格的普通门票一样作为入园凭证使用,能够在市场流通,具有票证的价值性和使用的公共性,因此符合“有价票证”的本质特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侵害景区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与文旅环境,依法应予惩处。其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法院综合考虑张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被害单位损失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

“我国刑法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对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官介绍,根据该规定,伪造或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如果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处票证价额五倍罚金。

>>法官提醒

“五一”购票如何避免“踩坑”?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不少人正在为出游做准备。那么作为游客,应如何避免“踩坑”买到景区假门票?

对此,法官提醒,购买景区门票,务必通过官方及指定授权渠道,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价格异常低廉的门票。“在网络平台上购票时,应注意核实卖家身份,警惕不明来源的商品和私下交易行为。一旦发现购得假票,应立即向景区或管理单位反映,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