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砍头息”!这份审判白皮书对民间借贷风险“划重点”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29 21:46:00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频繁,相关纠纷发生率也呈增势。10月29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审判白皮书。2022年1月至2025年8月,该院共审理民间借贷案件3000多件,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新趋势、新问题,该院在白皮书中给出了风险防范提示。
近三年数量逐年增长,今年前8月受案超千件
近三年来,民间借贷案件一直是高淳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案由之一,且案件数量、涉案金额从2023年逐年快速持续增长。2025年1-8月,该院已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039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比例21.48%,涉案金额约为5.11亿元。
![]()
从当事人的年龄分布来看,民间借贷行为的主体年龄偏大,多集中于51-60岁中年人,小部分发生于18-30岁青年人及70岁以上老年人。
“相关案件具有相当部分的借贷用于传统产业的特点”,高淳法院阳江法庭庭长王国平介绍,作为高淳区域内支柱产业的建筑业、船运行业均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民间融资传统由来已久。高淳区域螃蟹养殖产业属于精养型,每亩投入达数千元,对资金需求较大。
阳江法庭副庭长段云婷介绍,在高淳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存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砍头息”导致复杂计算,刑民交叉问题时有发生等难点。
![]()
在随白皮书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件“砍头息”相关案例。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李某通过银行转账交付款项。当日,张某向李某微信转账2000元用于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后张某未能按约还款,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该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借款当日支付的2000元属于“砍头息”,借款本金应认定为9.8万元。据此,法院判决张某支付李某借款本金9.8万元及利息。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不得以“服务费”、“手续费”、“砍头息”等名义变相提高利率,否则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利息约定无效。
针对案件特点,该院采取多项举措,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对以民间借贷为名实施非法转贷、职业放贷、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集资、虚假诉讼等非法借贷活动,给予严厉打击制裁。坚持以民法典“禁止高利贷”规定以及司法保护上限利率标准为依据,依法依规处理利息问题。
该院还通过法官下沉服务,巡回法庭审理等举措,推动了纠纷源头预防,批量化解、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风险提示:形成书面借条、选择留痕支付等
值得关注的是,白皮书还根据该院审判情况总结民间借贷风险特点,并据此给出风险防范提示。法院提醒,民间借贷应核实身份信息,关注借款用途;形成书面借条,规范借贷内容。
“民间借贷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形式的交易,但由于很多情况下民间借贷主要义务的履行往往仅有款项往来,相关交易凭证较为单薄,一旦发生纠纷极易产生争议。”王国平表示,因此,民间借贷有必要签订书面借贷合同,明确借贷主体、款项性质、借款金额、利息标准、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关键事项,避免因口头约定造成的举证困难。
资金收付、款项往来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与否最关键的构成要件。因此,当事人进行民间借贷资金的出借、还款等应当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工具等可留痕支付方式,以便在产生纠纷时可即时调取原始凭证和数据,降低举证风险。应避免使用现金交易,特别是避免大额现金交易。
此外,民间借贷还需注意利息约定合法,依法收取利息;警惕高息诱惑,保障资金安全;及时催收债权,防止不利后果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