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后擅自将三室改五室,房东起诉解约并索赔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9-25 07:01:00
房子出租后,被租户进行了改造,三室变五室,房东要求退租并赔偿违约金。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陈某将其位于无锡经开区的房屋出租给焦某某居住使用,约定租期十年,月租金1000元,一年一付,保证金1000元;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违约,赔偿违约金5万元。房屋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结构。
但承租后不久,焦某某为了供其员工居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在餐厅和过道之间、客厅与过道之间建造了两堵隔墙,变为五室、一厨、一卫结构。陈某发现后,诉至无锡市滨湖法院,要求解除租房协议并赔偿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国务院今年颁布并于9月15日正式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一条也规定,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住房用途、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租赁住房其他结构”。
该案中,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人存在明显违约情形。
法院认为,按照约定,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焦某某用隔墙将原有的三室两厅结构变成了五室结构,违反了协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的约定,构成根本违约。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租房协议的同时,考虑陈某自身也存在长期疏于管理的情况,最终酌定焦某某赔偿违约金5000元。
案件承办法官提醒,即使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未有相应约定,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擅自隔断,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也会因违反上述规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