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文体活动期间稳物价!镇江发布价格提醒告诫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1-05 13:00:00
扬子晚报网11月5日讯(通讯员 杨霁 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11月4日,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对全市各类经营者价格行为作出规范引导,保障重大文体活动期间市场经营秩序平稳有序,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告诫函明确,全市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恪守公平、公正、合法原则,强化价格自律,坚持依法诚信经营。
在明码标价方面,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线上经营平台清晰公示商品及服务价格,价格调整时及时更新标价信息,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告诫函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对已生效的线上订单毁约、擅自涨价;严禁实施虚假折价、低标高结、使用误导性宣传用语、隐匿或弱化价格限制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价格承诺。
自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各类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相关投诉举报线索,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主体,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留存相关证据,拨打 12315 热线投诉举报。
校对 吉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