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夜间闯卡,三盏强光灯“隐身”号牌?8天现形!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1-04 18:19:00
深夜23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紧跟前车尾部,未停车缴费,径直闯卡驶入高速——车头三盏强光灯直射号牌区域,监控摄像头过曝,车牌信息全部“消失”。这是10月25日发生在G15沈海高速南通开发区收费站的真实一幕。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从收费站发现异常到全部处罚执行完毕,这起“看似无线索”的闯卡案,仅用了8天便宣告破获。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沿江支队第一大队联合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线索互认、证据互认、结果互认”的协同联合执法机制,让“隐身”车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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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闯卡:强光灯下“隐身”
10月25日23时07分,南通开发区收费站收费员发现一辆车牌号无法辨认的重型半挂货车紧跟前车,趁前车抬杆间隙快速通过,未缴纳通行费即驶入高速。
“当时道口称重屏显示总重71.3吨,超限率高达55%。”沿江支队第一大队办案人员介绍,更蹊跷的是,这辆车车头灯光异常刺眼,监控画面中只能看到一片白光,号牌信息完全无法辨认。收费站工作人员当晚即固定视频证据,并于10月29日正式函告沿江支队第一大队。
“当事人在号牌上方加装了三盏强光灯,夜间开启后直射号牌区域,使监控摄像头过曝——这是一种专门针对电子监控的‘隐身术’。”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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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溯源:从“无线索”到“人到案”
现场没有清晰号牌,怎么锁定当事人?
第一步,收费站固定闯卡视频并正式发函,为后续调查提供基础线索;第二步,沿江支队第一大队迅速联动辖区公安交管部门,共享闯卡时间、地点、车型特征等信息,由交管部门调取路面卡口监控反向溯源;第三步,交管确认涉案车辆号牌为苏F66821后,大队立即指令收费站将该车纳入高速通行一级黑名单;第四步,黑名单布控形成压力之下,10月30日,驾驶员韩某主动到大队接受调查。
“10月30日,我们和公安交管人员带当事人到圣达汽车维修中心,当场拆除加装的三盏强光灯。”办案人员展示了拆除前后的对比照片:强光灯拆除前,号牌被强光完全遮蔽;拆除后,苏F66821号牌清晰呈现,与路面卡口监控信息完全一致。这一步,将“看不清”变成了“锁得住”。
数字取证:线上询问、全程网办
11月2日,执法人员通过微信远程对驾驶员韩某进行询问取证。面对四项相关询问,韩某对驾驶车辆、强光灯遮牌、闯卡行为等事实全部供认不讳,并当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整个询问过程都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处罚文书全部通过江苏交通云APP电子送达。”办案人员介绍,当事人无需专程跑大队,线上即可完成全部执法流程,真正实现了“少跑腿、好办事”。
分别裁决:两个部门各管一摊
经查,该案涉及两类违法行为,分属不同部门管辖。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韩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观”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9分;沿江支队第一大队依据《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其“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一个违法主体、两类违法行为、两个部门各按法定职权处罚——不越权、不重复、证据互认。”办案人员强调,这正是协同办案的核心要义。最终,韩某合计被罚款2400元、驾驶证记9分,案件从案发到全部处罚执行完毕仅8天。
三项互认:可复制的协同样本
这起案件最值得总结的,是一套“三项互认”协同办案机制。
线索互认——收费站报警后快速联动交管,共享时间、地点、车型信息,路面卡口溯源锁定车辆,黑名单布控形成压力;证据互认——两部门共用现场录像、卡口监控,不重复取证,减少当事人重复询问;结果互认——交管部门管遮挡号牌记分罚款,交通执法管闯卡扰乱收费秩序,各按法定职权处罚、互相认可对方决定;闭环销号——处罚履行完毕即解除黑名单、反馈交管、台账归档,形成完整闭环。
“这套流程适用于高速闯卡、伪装遮挡号牌、恶意逃费等复合型违法案件——同一行为同时触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收费秩序违法,单一部门管不全,必须‘一路三方’协同共治。”沿江支队第一大队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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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徐钰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笪越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