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预防未成年人溺水 海州“吹哨人”最高奖5000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01 16:45:00
扬子晚报网6月1日讯(通讯员 周宗江 记者 张凌飞)近期,气温持续升高,未成年人涉水溺水风险增大。5月2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发布通告,依据《连云港市见义勇为专项奖励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即日起在全区常态化施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以此激励全民主动履职监督、靠前预警劝阻,从源头防范化解隐患。
通告称,凡在海州区范围内,发现以下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群众可现场劝阻制止,同步拍摄照片、视频固定证据,通过官方指定渠道进行上报:发现无成人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前往河流、湖泊、水库、池塘、低洼水潭、工地积水坑等野外危险水域,开展游泳、戏水、捕鱼等高危活动;发现有成年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在各类野外禁泳水域游泳、戏水,易引发安全事故及不良示范效应的行为;发现个人偷盗、恶意损毁、私自拆除防溺水警示牌、护栏、救生竹竿、救生圈、救生衣等安防物资与救生设施的违法行为。
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并明确告知发现相关隐患及违规行为。也可前往就近辖区派出所、街面警务站、联安守望点,当面反映相关问题、提交佐证材料。同一线索多人上报的,仅奖励首位举报人。补充或新增有效线索的,视情给予补充奖励。同一行为符合多项奖励条款的,按照单项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叠加发放。
对群众举报内容,公安机关将结合情节轻重、贡献大小分级浮动奖励,坚持发现即核、核实即奖。成功劝阻、制止并上报未成年人野外违规野泳、戏水行为的,经核实后视情奖励50元—200元(劝阻举报成年人野外违规下水行为按同等标准执行)。发现未成年人溺水险情,在保障自身安全基础上,通过呼救联动、物资辅助、科学救援等方式成功规避溺水事故,符合见义勇为评定条件的,严格按照《连云港市见义勇为专项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最高可奖励5000元。不提倡未成年人、无游泳能力的群众贸然下水施救。及时制止、举报偷盗及恶意损坏防溺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应急救生物资等行为的,经核实,视情奖励50元—200元。
通告提醒:公安机关将全方位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上报轨迹等隐私权益。举报人需保证上报线索真实有效,严禁捏造事实、夸大情节、恶意举报,严禁私自下水、人为制造险情等弄虚作假手段套取奖金。所有举报人严禁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私自拍摄发布、炒作相关处置画面,严禁泄露未成年人及当事人隐私信息,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违规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及监护失责家长,将联合教育部门、属地街道(村居)开展约谈警示教育,并同步通报所属学校、村居,压实家长法定监护责任。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