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法院:多维发力破解执行裁判难题 “执”写司法为民答卷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9-11 17:59:00
执行是司法案件办理程序的关键一环,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衍生出一些争议和问题,这时就需要执行裁判庭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有效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行实施行为,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9月11日下午,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近三年半以来的执行裁判工作经验,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据统计,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崇川法院累计受理执行异议案件817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210件,已审结执行异议案件822件(含旧存5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182件。每年收案数量整体呈下降态势,彰显法院执源治理工作成效。
从案件结构看,案件争议多集中于财产权利“名实不符”、多重权益冲突等问题,其中案外人主张所有权排除执行占比最高,居住权、租赁权等新型异议类型亦逐步出现。
为应对新形势下执行裁判工作的挑战,崇川法院通过创新机制破局:落实主体责任制和定案把关机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执行裁判审判质效;设立执行争议预审查机制,推动异议纠纷实质化解,前端化解;落实审执人员双向挂职机制,聚焦力量融合,优化协调配合机制;完善防止滥用异议预警机制,对虚假异议和滥用异议的行为严厉打击。
执行裁判工作承担着权利救济与程序保障的职能,始终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及生存权益案件优先审查,及时解除不当执行措施。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法院通过执行程序查封了某发电厂相关不动产,但其中一间房屋是发电厂在八十年代分配给两名职工居住,二人长期居住至今且在南通市区无其他房产,请求负担租赁权拍卖该不动产。崇川法院执行裁判庭认为,二人依法享有租赁使用权,支持了他们的请求。
“本案明确特定历史条件下福利房权益优先保护规则,强调司法需兼顾生存权保障。”崇川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王风华指出,法庭审查了案外人是否唯一住房、企业是否出具分配证明等关键信息,不单纯以当前不动产物权交易规范认定权利,而是结合法律价值与立法目的综合判断,体现对特殊时代背景下职工基本居住权的尊重。
结合近年来案件审理情况,崇川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达军通过发布会提醒公众防范交易风险,“尤其在房产交易中,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保存相关证据,避免‘名实不符’的情况。”
下一步,崇川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裁判机制改革,以更强力度、更实举措破解执行难题,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吴佳笑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