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5年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公布
来源: 江苏省卫健委
2026-03-03 1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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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管有关医院:
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25年5月至2026年1月,省医院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医评委”)组织对无锡市人民医院等24家医院进行了评审工作。综合评审结果已经省医评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公示,现确认如下:
一、确定无锡市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邳州市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海安市人民医院、泰康仙林鼓楼医院、沭阳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确定南京市第二医院、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儿童医院为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南通市肿瘤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医院;徐州市口腔医院为三级甲等口腔医院。
三、确定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沛县人民医院、苏州科技城医院、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句容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2025年度参评24家医院新确定的等次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请新确定等次的医院于文件下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省医管中心领取《江苏省医院等级证书》。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