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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多元化解证券投资纠纷,649名投资者调解获赔4532万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5-15 20:34:00

5月1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南京中院新收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1199件,审结1374件。其中,以调解、和解、撤诉等方式化解纠纷占结案总数90%以上。

2024年以来,南京中院新收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标的额为5.06亿余元,单件案件标的额最高达1.3亿余元。原告为自然人投资者的案件占比99.42%。共计5081名投资者起诉37家上市公司。工业、信息技术、材料行业涉诉上市公司数量占比超过三分之二,其他涉诉上市公司分布医疗保健、食品饮料、汽车零部件等。目前已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交易所自律管理措施的上市公司共36家,占全部涉诉上市公司的97.3%。

南京中院依法审理涉资本市场案件,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化解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1136件,取得“判决一个,解决一片”良好效果。积极推动多元化解,打造“宁法挺您”证券融合法庭,入驻江苏省证券业协会,已有649名投资者选择在证券融合法庭进行调解,累计获赔4532万余元。通过与沪苏浙皖四地法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共研共商疑难案件、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为推进证券领域金融司法区域合作贡献南京力量。

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数量总体保持低位运行,但也呈现新趋势,涉诉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长,案件涉众性日益增强、利益牵涉面更广,法律关系交织,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性强。会上发布的典型案例,某文化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隐瞒重大诉讼,实际控制人挪用公司资金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导致股价断崖式下跌。投资者主张该公司赔偿投资损失。南京中院确定了“和解优先+重整托底”的纠纷实质化解思路。促成近300名投资者分批与某文化公司达成和解,实际获得赔偿1000万余元。某文化公司在债务化解后重获新生,经营状况逐步改善。

南京法院在维护投资者权益中,既坚持“追首恶”还“打帮凶”。证券服务机构“走过场”现象成为追责重点。某上市公司虚构放贷1.89亿元,某证券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没能及时发现上市公司信息发布不实、财务造假。南京法院判令某上市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某会计师事务所、某证券公司分别承担10%和5%连带赔偿责任。

下一步,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南京法院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发力,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完善证券群体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借助现代信息科技赋能高效解决纠纷。探索在信息通报、工作会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审理协同等方面,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制度,共促江苏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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