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市官宣:物业费可用公积金“买单”
来源: 人民网江苏、徐州日报
2025-12-18 16:42:00
日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12月1日起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暖气费。具体内容如下:
徐州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在我市持有住宅,1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日之前1年内已支付的物业费总额且不超过8000元。个人可提取1套住房物业费,夫妻双方可提取不超过2套住房物业费。
考虑到我市为集中供暖城市,为积极回应广大职工冬季采暖需求,暖气费可与物业费一并提取,提取金额纳入物业费提取总额范围,上限不超过8000元。
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条件
1.房屋产权所在地为本市;
2.每年度周期可提取一次;
3.每套住房每次提取总额不超过8000元;
4.个人可提取1套住房物业费,夫妻双方可提取不超过2套住房物业费;
5.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申请材料
物业费发票、不动产权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名下银行I类借记卡。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提供身份证、产权证、一年以内的物业费发票、银行卡,到公积金柜面办理,暂不能办理网上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