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点名,扬州这些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9-02 20:20:00
今年以来,江苏全省各地陆续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9月1日,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公布第二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一、广陵区运河一品小区(扬州市安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陵区运河一品小区存在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和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业主反映物业没有将每年的公共收益公开;27幢入户门门口搭建了一个彩钢瓦水泥毛坯房。广陵区住建局约谈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目前,物业公司已按照公示模版在小区北门入口处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公示公共收益等相关信息。27幢入户门门口的彩钢瓦水泥毛坯房问题,物业已上报城管部门进行拆除,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也已由物业服务企业清理完毕。
二、邗江区湖滨名都小区(上海复欣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邗江区湖滨名都小区存在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业主反映物业服务企业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费、经营设施收益收支以及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邗江区住建局已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要求其严格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物业服务职责,并在限期内公示物业费、公共能耗费、公共收益收支等相关信息。若企业未能按期整改,邗江区住建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该小区经多次表决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将会同属地街办推动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三、江都区优步大道小区(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江都区优步大道小区存在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业主反映小区卫生环境较差,绿化修剪不及时,门厅区域停满电动自行车。江都区住建局已约谈该物业服务企业的扬州区域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严格依照服务等级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同时明确要求企业切实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及车辆管理等工作。目前,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已整改落实;因小区内绿化养护尚处于质保期,物业服务企业已联系开发单位的养护公司,正对小区内绿化进行修剪维护。
四、高邮市鸿基万和城小区(南京永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高邮市鸿基万和城小区存在物业管理严重失职问题。业主反映物业员工将12-802户空置房钥匙交给小区外人员,并且该空置房被小区外人员简易装修后擅自入住。高邮市住建局已现场核查,督促物业公司尽快拿出对该项目物业相关涉事员工的处理方案和对该户业主的解决方案,并对永和物业公司管理存在重大问题行为,依据《高邮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列为年度严重失信企业并通报南京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五、宝应县南方凤凰苑小区(宝应县安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宝应县南方凤凰苑小区存在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业主反映小区内汽车乱停乱放,流动摊贩可随意进出,垃圾随意堆放甚至焚烧,非法小广告清理不及时,物业对业主的不文明行为未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小区内个别公共设施因维护不到位,频繁产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宝应县住建局经现场检查,确认该小区存在上述问题。宝应县住建局已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并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已针对上述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六、仪征市扬子家园小区(南京瑞之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仪征市扬子家园小区存在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和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的问题。业主反映小区部分绿化带有垃圾,部分楼栋有小广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无明显标识;公共收益账目未见。仪征市住建局已现场核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8月28日前完成两项整改,一是全面清理小区内绿化带垃圾和楼栋内的小广告;二是在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增设明显标识。同时,9月5日前完成小区公共收益账目的梳理,并严格按照公示模板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七、景区奥园观湖尚居小区(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景区奥园观湖尚居小区存在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业主反映电梯设备维修养护不到位。景区住建局和属地城北街道现场核查,约谈了物业企业负责人,因该小区存在众多开发商遗留问题,导致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不高,物业企业存在维保单位费用支付不及时情况,住建局要求物业企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确保电梯设施设备定期维保及时维修。目前,小区电梯设备已维修到位。
上述案例中,反映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服务合同履约不到位、小区公共收益不公示等问题,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以案为鉴,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规范服务行为,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应尽职责。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行业监管责任,不断深化行业整治,全力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裴睿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