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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快评|出狱后能否当网红? 丢弃身份标签,创造社会价值才能真正赢得尊重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8-26 21:03:00

近日,一男子以某银行支行前副行长身份开设社交账号,自述其曾因职务犯罪落马,在出狱后讲述这段经历,引起大量网友关注,短时间内快速涨粉2.2万。对此,抖音平台官方发文回应,称账号发布内容涉及以犯罪经历博眼球,违反《抖音社区自律公约》,已处置禁言。此事引起不少网友讨论,社会包容性与价值导向应该如何平衡?

从法律角度来看,落马官员出狱后开设账号,收获粉丝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满后即恢复公民权利,享有包括言论自由、就业选择权在内的合法权益。不过这并不意味他着仍可以从事所有工作,针对教育、司法、金融等特殊行业,一些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行业禁入、任职限制等限制措施。

而对于其网络活动,也需要遵循一系列原则,首先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需要符合公序良俗,不得挑战社会底线。其次,不得利用犯罪经历进行非法牟利或美化犯罪,包括炫耀腐败经历,扭曲司法公正等等属于传播违法信息,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此前,一名通缉在逃人员因为面容姣好获得网络关注,出狱后以“最美女通缉犯”标签开直播,同样迅速被禁言封号。

从社会层面来看,合法行为未必必然具有良好的社会导向,如果服刑经历可以博取流量,其实也等同于可以获利,让“黑红也是红”这句话成真,那么这种错误的奖励机制必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削弱法律的惩戒作用和社会大众对于贪腐等犯罪的厌恶感。

笔者认为,出狱人员能够改过自新,生产优质内容,创造社会价值值得鼓励,也是重新赢得社会尊重的过程。但其底线是内容不得与“劣迹标签”挂钩,以此博取流量,通过娱乐化的形式影响司法的严肃性,绝非真正“重生”。此事既考验了社交平台的内容管理与响应机制,也考验全社会的平衡智慧,既要捍卫司法尊严,也给予悔改者机会,构建一个包容又富有正义感的社会环境。

评论员 刘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