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中国】点亮诚信之光,“放心消费”也是购买力
来源: 中国江苏网
2026-11-05 14:16:00
11月3日,2026年全国“优化消费环境月”启动仪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举行。活动以“放心消费 你我共享”为主题,发布地方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典型案例,正式上线全国放心消费平台,启动“放心消费点亮工程”,推动放心消费服务向更多消费场景延伸。
消费连着民生,放心关乎信心。“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意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要求“大力提振消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也是促消费,“放心消费”也是购买力,带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更好发挥“购物车”引擎作用,为拉动经济增长提供有力牵引,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态势。
以新姿态回应期待,优化消费生态。经营主体是共建放心消费生态“第一责任人”,只有消费权益受尊重、消费体面有保障,消费者才会把信任交给店家,消费意愿、消费潜力才有望转化为实际购买力。特别是在服务消费、新型消费蓬勃兴起的当下,商家更要坦诚相待、从善如流,远离“套路”“挖坑”算法模式,否则只会抑制消费欲望和热情。增强护权意识、增进诚信自觉,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体验,真正做到一言九鼎、诺而有信,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舒心消费,用优质供给和诚信服务赢得消费者口碑,进而抓住消费提质升级契机,实现自身经营预期和可持续发展。
以新技术赋能监管,点亮诚信之光。诚信是立身之本、立业之基,守护诚信土壤、确保放心消费,刚性监管执法不可或缺。实施“放心消费点亮工程”,搭建“全国放心消费平台”,打造“全国放心消费地图”,实现放心消费商家“一处赋标、多处点亮”。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线上消费已成常态的今天,与时俱进建立对放心消费商家的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体系,激励与惩戒举措、引导与约束同步,推动提升消费环境的诚信度、透明度、满意度,有助于促进数字时代消费环境社会共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倒逼商家诚信守法经营,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满意消费催生二次消费。
以新作为谋求新成效,共享放心消费。积极作为、创新实践,聚焦放心消费引导,既健全规制、强化监管,改善消费权益生态,又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赋能商家更好发展。消费前对感兴趣的商家可以“一键导航”前往,消费后可对商家按照一星至五星“一键评价”,需要售后或者咨询的可通过平台“一键电联”……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打造一批放心消费新场景、新地标、新品牌,为商家生成“一店一码”的放心消费码和全国统一的放心消费标识,更好地给经营者提供赋能、给消费者提供决策参考,以更优承诺、更优服务、更好体验带动更多消费。
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最终消费支出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55%,消费是名副其实的第一拉动力。从健全法规到强化监管再到创新服务,以“放心消费”为支点,共同培育社会诚信土壤,撬动超大规模市场,中国经济韧性活力更强,国民消费体验、生活品质也有望持续提升。
(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