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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近三个月交涉,十七年后秦腔版《锁麟囊》获翁氏后人正式授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14 11:31:00

日前,记者从翁偶虹先生之子翁武昌委托版权执行人张景山处获悉,经近三个月交涉,在本报连续三次追踪报道和舆论监督下,甘肃秦腔艺术剧院已与翁武昌达成和解,甘肃秦腔艺术剧院补签授权、致歉,并一次性支付税后12万元人民币历史使用费,款项已于6月10日结清。

这是近些年来戏曲版权标志性维权事件。翁偶虹(1908—1994)于1939年创作京剧《锁麟囊》剧本,1940年由程砚秋首演。《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合作作品或独著作品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权利终止。翁偶虹先生逝于1994年,其作品著作权保护期至2044年12月31日届满,现阶段仍受法律完整保护,并不属于公有领域作品。

翁武昌依法继承翁偶虹先生作品的著作权相关权益,并书面委托翁偶虹入室弟子、戏曲评论家张景山为版权执行人,全权负责剧目授权、合规沟通与权益维护等相关工作。在发现甘肃省秦腔艺术剧院的秦腔版《锁麟囊》未获授权演出17年后,张景山尝试与对方交涉,但过程并不顺利。

2026年4月5日,本报刊发《"没有获得授权为何还在演?"秦腔版〈锁麟囊〉被质疑侵权十七年,翁偶虹后人发声维权》,披露该事件详情,并持续对该事件进行跟进报道。

此后张景山与剧院方就和解方案展开交涉,在费用方面反复沟通,张景山转达权利人翁武昌的协商意愿,提出一揽子和解方案:针对十七年未授权使用情况,按每年1万元标准,核算历史使用费17万元;同时为保障剧目后续合规传承,提出至2044年保护期届满的后续演出授权费用初始报价13万元,考虑到国有院团运营实际困难,主动下调至3万元,整体税后合计20万元,一次性解决历史使用与未来合规授权问题,未能达成统一意见。

版权方考虑到院团运营不易,做出让步,提出放弃未来授权费用收取,仅针对十七年历史使用情况核算17万元使用费。即便如此,双方费用认知仍存在较大差距,院方仅提出税前10万元的解决方案。最终在六月初,双方达成和解,甘肃秦腔艺术剧院副院长王军济一行三人专程赴北京,向权利人翁武昌当面致歉,正式签署《〈锁麟囊〉著作权授权许可协议》,并当场完成税后12万元使用费的全额支付。

至此,这场历时近三个月、跨越十七年的剧目版权合规争议,以双方友好和解、补全授权手续的方式圆满落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