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

不卖“盗版”只卖“破解”是否侵犯著作权?苏州一工程师获刑引警示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22 20:43:00

A软件公司研发的正版M软件需配套加密狗(一种形似U盘的设备)使用,田某却通过破解程序使M软件在未插入加密狗的情况下也能激活使用,并低价提供软件破解服务,非法获利。近日,经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帮助客户远程破解加密软件

据了解,这款软件能够测量精密零部件,广泛用于汽车制造、航空航天等领域。用户在官网下载M软件后,需购买配套加密狗并将其插入电脑端才能激活使用。

2024年9月,A公司发现一家网店未经授权销售M软件及远程安装服务,随即报案。公安机关以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同年9月将网店经营者田某抓获。田某交代,自己是一名测量工程师,通过网络购买了M软件的破解程序,他发现该破解程序可以反复使用,于是在电商平台以30至60元不等的价格向客户提供M软件破解服务。客户支付费用后,他通过网络远程操控客户电脑,通过破解程序激活M软件。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间,累计为他人提供破解服务1029次,非法获利4万余元。

鉴于该案犯罪手段新颖、技术事实认定难度大,园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网店销售记录、软件著作权权属等关键证据取证。2025年10月,公安机关以田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案件移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没有复制,为他人避开技术措施也可构罪

“根据著作权法,权利人为保护其著作权,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承办检察官介绍,为他人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违法所得数额达到标准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责。加密狗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技术措施,成为认定犯罪的前提。

“加密狗是软件激活运行必须实时验证其内置的数据信息,目的就是限制软件被非法使用。”检察机关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同时,邀请A公司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分析报告,对M软件的技术保护原理进行演示和阐明,帮助承办人厘清加密狗运行原理、软件激活验证流程,从而认定M软件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技术措施。

经审查与技术比对,田某使用的破解程序通过模拟正版加密狗的验证信息,使软件误认为已接入合法硬件,从而实现非法运行。其运行软件的界面、功能与使用正版加密狗完全一致。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田某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避开著作权人的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2025年11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判决。

检察机关还向田某网店所在电商平台以及A公司制发了风险提示函。目前,平台回复已删除涉案店铺链接,将进一步优化平台信息治理工作。同时,A公司也将完善软件系统漏洞、加强后台监管。

检察官介绍,以往办理著作权多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侵犯著作权,而像这种避开保护著作权技术措施的案件,还是首次办理。这也反映出,知识产权侵权形态不断翻新,企业的司法保护需求也越发迫切。去年12月,该检察院在辖区启用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犯罪预防等服务,全力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