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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性别重置手术后保单遭单方解约,法院:保险公司违法,需赔付医疗费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28 17:47:00

10月27日,居住在上海的小卡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此前她投保一项高端医疗保险时,保险生效后多次理赔均顺利通过,却在她完成性别重置手术后遭保险公司单方解约。为维护权益,小卡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认定该公司单方解约行为违法,判令其赔付相关医疗费。

保险公司撤销了小卡的信息变更申请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据小卡回忆,2023年12月前后,她和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高端医疗保险”合同,当时也跟保险代理人告知了自己的相关情况。小卡表示,签约后她按约定缴纳20746元保费,保险合同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据小卡回忆,当时代理人在了解她有意向做性别重置手术后,曾询问手术是否影响健康,未对投保事宜提出其他异议,合同顺利生效后,她曾在2024年五次申请理赔,均成功获得赔付。

2024年7月,小卡按计划完成性别重置手术。同年11月,她完成身份证信息变更(姓名、性别均作调整)后,第一时间联系保险经纪人,提交了新身份证、变更证明等材料,申请更新保险合同中的个人信息。据小卡描述,提交更新材料后约一个月,经纪人告知她“不符合公司规定”,无法办理信息变更,仅隔一天,她收到保险公司的通知,显示“保险合同已未生效”,保险公司同时退还了16489.32元保费,并单方面终止了保险合同。

 小卡在2024年的保险理赔记录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然而,合同被单方终止后,一笔本应被报销的医疗费成为小卡维权的直接原因。“2024年10月底到11月上旬,我因偏头痛三次到医院就诊,按保险合同约定,这些费用本该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医院。”小卡告诉记者,由于保险报销存在滞后性,2025年2月她再次就医时,才得知保险公司未支付上述三次就诊费用,医院要求她个人垫付,最终她支付了医疗费共计4426.42元。

2025年4月,小卡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7月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小卡告诉记者,庭审中,保险公司认为小卡未告知性别重置手术相关的就医与用药情况。然而,小卡向法庭提供了一份与保险代理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投保时已明确告知与性别重置相关的诊疗计划,且在手术期间及术后均与保险代理人有沟通记录。

 法院的判决书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2025年7月11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作出判决:涉案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小卡已按约定缴纳保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保险公司应承担赔付义务,判令其向小卡赔付医疗费4426.42元。

针对此事,涉事保险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10月24日曾回复信号新闻称,这是一起“未如实告知”引发的一般保险合同纠纷案,在诉讼请求、法庭庭审以及判决书中,性别差异从未成为原被告争诉点与庭审争议焦点。该负责人认为,客户在投保时有未告知事项,但在服务过程中有不佳体验,从化解争议角度愿意赔付小卡。该负责人还表示:“公司充分尊重法院判决,已于2025年7月14日按判决完成理赔操作并支付费用。”

小卡说,目前她已不再续保该保险公司的保险,“我只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普通消费者,没必要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缠,能通过法律拿回该得的赔款,就够了。”

见习记者 马斌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