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相册成为“京字第一号证据”
来源: 江苏高院
2025-09-03 08:43:00
人民法院报2025年8月27日特刊报道
南京:一本相册成为“京字第一号证据”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开始了一场震惊世界的暴行。年仅15岁的罗瑾跟家人躲进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设立的难民收容所。
1938年初,局势稍稍平定,罗瑾到华东照相馆当学徒。1月的一天,一名日军少尉军官来到店里冲洗胶卷。当显影液中出现日军砍杀中国军民的影像时,罗瑾先是觉得恐惧,冷静下来后便感到愤怒。随后,只要日军来冲洗的照片中有暴行影像,罗瑾就会偷偷加洗几张。在偷偷加洗的照片中,罗瑾挑选出16张反映日军暴行的照片,制作成一本相册,在相册封面画了一幅图:左上方是两颗鲜红的心脏,右下方一把利刃刺向心脏,滴着鲜血,右上角写了一个大大的“耻”字。
南京大屠杀案“京字第一号证据”。
时间:1938年初
收藏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如今,这些照片被展示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中,画面已经泛黄褪色,但被砍杀中国人的痛苦与挣扎,依然可见可感;成堆的尸体或是横陈废墟,或是塞满池塘,依然触目惊心。
1940年5月,罗瑾考进了位于南京市区毗卢寺的汪伪政府交通电讯集训队,便把相册藏在宿舍床板下。后来,这本相册又辗转到了同在通讯队学习的吴旋手中。
1946年6月23日,为配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工作,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发起成立了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1946年10月的一天,吴旋将相册送给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经过调查,认定这些照片确为当年侵华日军在南京大屠杀期间所拍摄。
1946年2月2日,南京大屠杀罪魁祸首之一、原侵华日军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在东京被捕,8月1日被引渡到中国,10月3日从上海押解到南京。1947年2月6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开庭公审。对谷寿夫的审判先后进行了五次公审。法庭收集的证据达四五千件之多,证人多达500余人,公审出庭的证人有80余人。1947年3月10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处谷寿夫死刑。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从成立至结束,共审理案件30余起,受审战犯包括酒井隆、谷寿夫、矶谷廉介、高桥坦等。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郑卫平(省法院新闻办公室)
通讯员:刘红卫(省法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