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腐必反 有贪必肃
来源: 江苏高院
2025-09-03 08:43:00
人民法院报2025年8月21日特刊报道
有腐必反 有贪必肃
1945年1月,寒风凛冽。
“砰”的一声枪响,给当地群众带来的不是敌人来袭的恐慌不安,而是维护公正的坚定信心——原淮海行署工商管理总局直属四分局仓集分所长郑光彩,因严重贪污腐化被淮海区高等法院判处死刑,予以枪决。
“这是给一切贪污腐化分子的
当头一棒”
1945年1月25日,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淮海报》登载《郑光彩贪污腐化 公审枪决》一文,载明:经半月审讯与调查,郑光彩贪污行为完全属实,因此淮海行署授命工商管理总局会同淮海区高等法院组织临时法庭,并于当月16日下午举行公审大会。
图为1945年1月25日,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淮海报》刊登的《郑光彩贪污腐化 公审枪决》一文。江苏省档案馆 供图
1944年夏天,郑光彩受贿金针菜商3000元,不贴印花私收布税3.6万元;低价收购杂伪币,高价缴上,贪污5.6万元;冒名缉私提成,贪污1.5万元……在听闻郑光彩的罪行后,群众义愤填膺,纷纷要求将其枪毙。
最终,临时法庭根据淮海区相关惩治贪污条例和国民政府颁布的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决定对郑光彩判处死刑,予以枪决。
被依法严惩的贪污腐化分子,不止郑光彩一个。在《淮海报》《盐阜报》《拂晓报》等报刊以及相关书籍资料中,都能找到与此相关的报道或记录——
1943年1月28日,《淮海报》刊登了关于灌云县政府粮食科长金辉因累次犯贪污腐化、玩忽职守等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并于当月24日处以枪决的消息稿和通讯稿。其中写道:“这是给一切贪污腐化分子的当头一棒。”
《盐城审判志》记载,原盐阜区盐城县四区区长王虎、阜东县乡干部杨尧山等,因贪腐分别于1941年、1944年被民主政府判处死刑。
“为政权建设提供长效法治保障”
“苏北抗日根据地长期处于敌后,被敌伪夹击包围,环境十分恶劣、条件非常艰苦。”盐城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红梅告诉记者,“根据地建设时期,尤其是抗日民主政权建设初期,基层干部人员复杂,国民党政权留用人员较多,贪污腐化现象比较突出。正因如此,依法严惩贪腐对于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有利于提升群众对抗日民主政权的认同感。针对罪行严重、处以极刑的恶性案件,采取公审这一具有根据地鲜明特色的审理方式,既能揭露贪污腐败的危害,警示教育群众,又可彰显抗日民主政权与旧政权在吏治上的本质区别,树立抗日民主政权“清廉为民”的政治形象。
——有利于巩固根据地的经济基础。在日伪对根据地进行“清乡”和严密经济封锁的背景下,反贪反腐有效保障了粮食、资金等宝贵物资用于抗战急需,确保军队作战和生产生活需要。
——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组织纪律,警示和震慑其他干部,有效防止日伪通过腐蚀干部从内部瓦解根据地的图谋。
——有利于增强司法公信力。通过司法手段将廉政要求法制化,展现出民主政权对于贪污腐败始终坚持着决不姑息、寸步不让的零容忍态度,为政权建设提供了长效的法治保障。
王红梅总结道:“抗日民主政权的本质是人民政权,司法反腐是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根据地司法机关始终坚持在审判实践中践行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通过依法惩治腐败巩固政权的群众基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民心所向的统一。”
翻开《江苏革命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1941—1949)》《淮海抗日根据地》等文献书籍,可以看到,淮海区、盐阜区等根据地都制定颁布了自己的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法规条例,在立法层面为反腐反贪进行了大量探索。与此同时,通过司法实践不断发现和弥补立法漏洞,有力促进预防和惩治贪腐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
“法治底色在薪火相传中
焕发光彩”
1942年6月,淮海区高等法院成立。这就是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
“通过公审依法判处贪污犯死刑,这是在依法反腐中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也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注脚。”淮安中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时恒支说道。他于1984年入职淮安中院,有着39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经验。
“时至今日,人民法院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法治底色依旧鲜亮,在薪火相传中不断焕发光彩。”在时恒支看来,人民法院始终在反腐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更应勇担重任、履职尽责,在法治轨道上不断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与反腐败工作不可分割的,是党风廉政建设。
“借物要归还、损坏要赔偿”“对于干部队伍的贪污腐化分子要严惩不贷”……《新四军政治部关于拥政爱民指示》《反对贪污腐化》等多篇发表于《淮海报》上的报道,都刊载了要求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自觉警钟长鸣等有关反腐倡廉的内容。
时代的洪流无声地奔涌了80余年。廉洁奉公、执纪从严、密切联系群众等优良作风,早已随着红色血脉深深扎根于依法反腐工作当中,为实现抗日战争胜利筑牢政治根基。
时恒支表示:“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与根据地廉洁公正、依法反腐、从严治党等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要积极从根据地的优良传统和法治精神中汲取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永远在路上。相信人民法院定能在传承和发扬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时恒支说道。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何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