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黛丽•赫本之子在苏胜诉
来源: 微泰州
2025-10-25 19:25:00
◆来源:江苏新闻、江苏法治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曾以《罗马假日》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奖,风靡全球的传奇影星奥黛丽·赫本已离世32年,其姓名与肖像所承载的人格尊严与经济价值是否仍受法律保护?
奥黛丽·赫本主演电影《罗马假日》的剧照
10月24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敲响了依法保护人格权益的法律警钟。在一起擅自使用“赫本”姓名及肖像的商业侵权案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某餐饮公司构成侵权,需立即停止使用“奥黛丽·赫本”姓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赫本之子卢卡·多蒂经济损失20万元。
某餐饮公司自2014年起,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以“Angel’s 赫本时光餐厅”为名经营,并在其餐厅装潢、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大量使用奥黛丽·赫本的姓名与肖像进行商业宣传。
奥黛丽•赫本之子卢卡•多蒂认为此举不仅侵害了奥黛丽•赫本的人格尊严,也对其作为近亲属造成了精神损害与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该餐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奥黛丽•赫本的姓名与肖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1.8万余元。
该案审理过程中,该餐饮公司已停止使用奥黛丽•赫本肖像,但仍继续使用“赫本”名称。该餐饮公司认为,奥黛丽•赫本已去世多年,其人格权随之消灭,其子不具备主张权利的主体资格;使用“赫本”字样属于正当使用,未构成丑化,且在诉讼期间已主动停止使用肖像,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餐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奥黛丽•赫本”姓名,向卢卡•多蒂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