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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2地入选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县(市、区)

来源: 江苏建设

2026-03-12 15:09:00

3月1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县(市、区)的通知》。经县(市、区)自愿申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和专家评审,南京市江北新区等12个县(市、区)被列为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地区。试点工作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3年,主要围绕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五大智能建造关键领域开展。

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县(市、区)名单

(排序不分先后)

1. 南京市江北新区

2. 无锡市宜兴市

3. 徐州市云龙区

4. 苏州市吴中区

5. 苏州市相城区

6. 苏州市常熟市

7. 苏州市昆山市

8. 南通市海安市

9. 淮安市盱眙县

10. 盐城市盐都区

11. 泰州市海陵区

12. 泰州市靖江市

去年11月,江苏启动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县(市、区)征集遴选工作,旨在通过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推动建筑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新产业,培育一批掌握智能建造核心技术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为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江苏智建”品牌。

试点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跟踪调研各试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对试点县(市、区)在智能建造领域政策制定、机制创新、产业发展、技术推广、宣传观摩、资质扶持、财政贴息、省级评比表彰及创建示范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的试点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建设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打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