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门外的“救命药”被拾荒的“捡”走,民警苦寻10小时找回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8-13 16:00:00
将别人的包裹当成废品,拾荒者留下纸盒,丢弃盒内物品。他没想到,包裹里装的是一位老人的“救命药”!好在民警及时介入,苦寻10小时,最终“药归原主”。8月12日,老人一家赶到扬州市邗江区分局甘泉派出所,向民警当面致谢,送上写有“为民解忧办实事,警民同心鱼水情”的锦旗。
“坏了,我的救命药不见了!”8月4日上午,一位老人赶到甘泉派出所求助,称自己的药不见了。经了解,报警人王大爷(化名)身患疾病,长期服用一种特效药。这种价格不菲的药需按时按量服用,一旦停药,后果严重。最近,王大爷家中存药见底,便委托外地朋友寄来一盒“救急”。当天上午7时10分左右,快递员将装有药品的包裹放在王大爷工作单位大门外。7时30分,王大爷去门口取药,发现门口空无一物,联系快递员后,快递员也着急起来,返回现场,两人在周围绕了好几圈,哪有包裹的影子?
为尽快寻回救命药,民警王新赶到事发地点,调取监控发现,有一名戴帽子的老人曾经过这里。通过他所骑的车辆及车内装载的物品推测,可能是一名拾荒人员。带着这张模糊的照片,王新赶到附近多个废品收购站询问。询问了多个老板后,终于有人认出照片内的老人确系一名拾荒人员,但不知道他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只知道住在周边另外一个镇上,且已很久没来过了。
王新继续通过视频追踪和沿途调查走访的方式寻找拾荒老人踪迹。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数小时奔波,终于确定了此人为邗江区槐泗镇的李老汉(化名),并联系上了他的子女。然而,李老汉常年靠拾废品为生,在外一转悠就是大半天,且身上未携带手机,子女们也无法与他取得联系。于是,王新便赶到李老汉家中“守株待兔”。
当晚,李老汉回到家中,王新询问起包裹内药品的去向时,李老汉却一拍脑袋:“纸盒子我捡回来了,里面的东西我扔了。”原来,李老汉在大门外发现孤零零的包裹后,误以为是他人不要的,便捡了起来,里面的东西也没仔细看,顺手便扔在了半路。由于李老汉不记得将药扔在了什么地方,王新又马不停蹄地带着他一路找寻,终于在一处杂草重生的荒地上找到了那盒被丢弃的特效药。将药品物归原主后,民警又当着拾荒老人李老汉子女的面,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告诫他以后拾荒时,要经过物主同意才能捡走。
丢失的药品价值千元,李老汉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沈兆明律师表示,犯罪要主客观一致,既要有犯罪的故意,又要有犯罪的行为。该起案例中,李老汉并不知道包裹内物品的价值,且认为包裹是丢弃物这才将其捡走。得知真相后,也做到了及时归还,因此不构成犯罪。
那么,平时捡到东西算犯罪吗?沈兆明律师介绍,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捡到东西应及时归还。如果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就会涉嫌构成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通讯员 王晨炜 赵雅琼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