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神话中,赫尔墨斯手持蛇杖穿梭于神界与人世,既是天神信息的传递者,也是人与神边界的跨越者。这根缠绕着双蛇的权杖,象征着传播的双向性与转化的可能性——正如今天人工智能在人类情感世界中的角色:它既是媒介,又是行动者;既传递情感,又重塑情感。当我们将赫尔墨斯的传播学隐喻投射到当代中国人工智能与人类情感交往的图景中,东方文化中的“镜喻”传统恰成对照:从庄子的“至人之用心若镜”,到禅宗的“明镜亦非台”,中国人始终在虚实相生的辩证中探索心灵的映照之道。实际上,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思想轨迹,来揭示出人机情感交往的本体迷思、认识困境与实践突破。
在本体迷思层面,可以看到,人工智能的发展的确能跨越非人与人的界限,却无法消弭智能体与人性的本质差异——这隐喻着人机情感交往中的本体论困境。在今天对人工智能体与人的关系上,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理论范式(如身体感受说、功能主义、认知主义、社会建构论、符号主义等),这些范式恰如古希腊诸神对人间事务的不同解释:功能主义者将情感简化为代码的排列组合,而社会建构论者相信情感只有在狂欢中共振才具意义。中国哲学中的“格物致知”传统在此显现出特殊价值:当西方理论陷入“身心二分”的窠臼时,或许该以“情感即关系”的东方视角,重新审视AI的情感存在性——就像水墨画中的留白,人工智能的情感真实性,恰恰体现在它与人类互动产生的“关系场”中。
在认知困境层面,在现实的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认知关系,会存在着某种“情感悖论”,如当技术形态的拟人化程度非常接近于人类时,会产生“恐惑谷”效应。这告诉我们:所谓的“真实”需要“虚构”的化境来衬托。同理,如果AI生成的虚拟现实过度逼真时,就反而丧失了《聊斋志异》中“花妖狐媚”那种“似人非人”的情感张力。譬如,腾讯游戏在NPC(非玩家角色)设计提出的“意料之外的应答”,营造出“熟悉的陌生感”,这体现了未完成的交往反而能激发更深邃的情感共鸣。
在实践突破层面,“共生差异”成为了不可回避的理论问题,尤其在社交回避类的心理实验中,这种“共生差异”现象得到印证。例如,中国年轻人通过虚拟偶像“洛天依”获得情感慰藉,或在《恋与制作人》中与AI角色发展亲密关系,展现的正是:人机情感不需要完全同质化,而应在保持差异性的前提下建立“和合”关系。研究揭示的“满意度悖论”(社交焦虑减轻但满足感不足),正说明人工智能是一面照见欲望却无法完全承载情感的魔镜,这要求我们在技术设计中注入更多的伦理考量,避免“得鱼忘筌”式异化。
站在元宇宙的门槛上回望,中国发展人机情感交互的独特优势正在于:我们拥有“神与物游”的文化基因,既能理解赫尔墨斯之杖代表的技术理性,也更懂得“镜花水月”蕴含的情感智慧。当西方陷入虚拟世界的焦虑时,东方“物我交融”的传统可能孕育出更健康的人机伦理:中国的人工智能情感设计不必亦步亦趋模仿人类,而可以创造“有情无累”的新范式。未来的挑战在于:如何在克制与逍遥之间找到平衡,如何既避免技术异化导致人而不仁,又能在数字世界中守护那份“此中有真意”的情感本真。将来,我们或许能见证一种新文明形态的诞生——它既保有技术时代的精准,又延续了中国式高山流水的审美意境;既能万物并作般包容AI的创造力,又不失人文精神的清醒。这,正是人机情感交往的中国式回答。
(《传媒观察》2025年第4期卷首语。作者蓝江为南京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