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代码:1112
关键词: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在89年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持“医学与人文融通、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结合”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医学人才。
关键词:强大师资队伍
学校设有19个学院,现有中国工程院、科学院院士7人(含工作站),美国国家医学院外籍院士1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2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91人次。拥有25个本科专业,3个本(硕)博贯通培养专业方向、3个“5+3”本硕一体化专业方向,在校学生总数近2万人。学校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全校专业总数近八成,建有一大批国家级教学平台和课程资源。学校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位居国内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关键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为加强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一流学科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上的优势作用,推进新医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扎实开展一流本科教育,今年我校新增基础医学(天元创新班)、预防医学(天元创新班)招生,以本博贯通培养模式,培养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和卫生管理领域的未来领军人才和医学科学家。
关键词:2023年招生政策
南京医科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江苏的招生代码为1112,根据选科要求设置不同的院校专业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科要求。五年制及以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或者生物;四年制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医疗保险、英语四个专业选考要求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者历史,再选科目不提选考要求;其余四年制专业选考要求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考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科要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江宁校区就读。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共同承担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日常管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色盲、色弱考生不能填报医学类和医学相关类专业。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南京医科大学!为推动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共同奋斗!
校对 李海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