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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与第三者冲突案”后续:原配事发8年后以侮辱罪被公诉,案件将开庭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21 19:56:00

12月21日,此前受到社会关注的河南郸城县“原配与第三者冲突案”在案发8年后有了最新消息。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该案被告人之一杨某某的辩护律师付建处获悉,该案将于12月23日在郸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据付建向记者提供的出庭通知书显示,本院受理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侮辱罪一案,定于2025年12月23日上午9点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据悉,2015年河南周口市郸城县的男子崔某某婚内出轨女子晋某某。2017年晋某某怀孕,崔某某补偿晋某某9万元让其流产。2017年6月,晋某某和崔某某原配杨某某在街上发生争吵,后被人拉开。后晋某某到崔某某的工作单位讨说法,在此期间,崔某某的妻子杨某某及崔某某的亲属与晋某某发生冲突,过程中晋某某的衣服被撕下。

期间,被告人李某某用脚跺了晋某某身体两下,并用手机对扒衣服过程录视频。被告人杨某某赶到现场后,当众打了晋某某十几个耳光并将晋某某的手机摔坏。当日晋某某被侮辱的现场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内传播,晋某某后服安眠药自杀,被家人发现及时送医抢救后治愈出院。

事后杨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殴打他人为由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2018年,郸城县人民法院又以犯侮辱罪,分别判处崔某某的两个妹妹有期徒刑10个月、管制两年。

时隔8年后,今年9月底,郸城县公安局以杨某某涉嫌侮辱罪将其刑拘。晋某某此前对媒体表示,当年自己被殴打,衣服被扯掉致其隐私部位裸露,杨某某有参与。杨某某哥哥称,当年现场确实发生了一些冲突,但妹妹没有晋某某所说的掀裙子、扒衣服等动作。

郸城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在此前受访时表示,该案不是单纯的行政案件,还存在刑事追责的内容。像侮辱、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通常先进行行政法层面的认定,再根据证据变化,决定是否上升为刑法评价,这符合法律精神。

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