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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网红”雕塑兔子进店铺引流,法院:侵权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22 13:30:00

“这只兔子雕塑真吸睛,摆店里引流肯定好!”无锡一公司负责人看到网上爆火的某雕塑兔子,没多想就搬进了自家店铺,却没想到这一搬,直接搬出了法律纠纷。

被告方侵权证据


原告A公司,经授权依法享有某兔子雕塑作品的著作权。该雕塑凭借独特设计与情感表达,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巡展,具有很高的市场知名度与商业价值。被告B公司,也就是无锡的的一家主营家居销售的企业,其在某线上店铺以远低于正品的价格购入了一件原告A公司拥有著作权的雕塑复制品。

据查,在未取得A公司任何授权的情况下,B公司不仅将雕塑公然陈列于其线下门店用于营造环境、吸引客流,还通过社交媒体拍照、传播,进行商业宣传。A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方侵权证据


无锡市滨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方B公司虽然是从线上购买的雕塑,但其购入价格极低,购买时也未核实销售方是否拥有合法授权。其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公开陈列作品,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展示内容,侵犯了A公司对案涉雕塑享有的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庭审中,B公司表示对案涉雕塑已经进行销毁处理。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B公司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00元。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著作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创作者的智力成果。作品一旦创作完成,其复制、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便依法产生并受到保护。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无论作品是用于销售、展览还是作为环境装饰,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进行商业性使用或传播,均可能构成侵权。

被告方侵权证据


法官提醒,对于广大经营者而言,必须树立清晰的版权意识。唯有尊重知识产权,合法合规经营,方能避免无意侵权带来的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让生意做得更稳、走得更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