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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帮凶“推波助澜” “孙子出事”骗局,法院判决敲响防诈警钟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1-04 10:45:00

扬子晚报网11月4日讯(记者 陈勇)近日,宿迁市宿城法院审结一起针对老年人的电信诈骗案件,三名被告人因帮助诈骗分子收取现金,被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此案不仅明确了帮助取现行为在诈骗犯罪中的共犯责任,更为老年人防范“亲情类”诈骗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亲情类”诈骗尤其针对老年人,一旦轻信,不仅财产受损,更给家庭带来情感创伤。2024年6月11日至12日,72岁的被害人刘某云就遭遇了此类诈骗。她接到电话,对方谎称其孙子因殴打服务员被警方抓获,需支付3万元“医药费”才能放人,并要求将现金送至宿城区龙河镇某村委会附近。

被告人张某、马某、刘某某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按指示前往约定地点收取现金3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2000元。案发后,三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与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老年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三被告人系帮助取现的从犯角色,具有认罪悔罪、退赔获谅等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本案承办法官、宿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一级法官李夫宝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亲情类”电信诈骗。骗子利用老年人对孙辈的关爱与焦虑,编造紧急事件,切断其与家人核实的渠道,使其在慌乱中交付钱财。而张某等三人虽未直接实施诈骗,但帮忙接收款项的行为属于诈骗活动的重要环节,依法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法官提醒,老年人接到所谓“亲属出事”“急需用钱”的电话时,务必保持冷静,第一时间与家人或公安机关核实,不轻信、不转账、不透露个人信息,守好“钱袋子”。如不慎被骗,应立即报警,争取挽回损失。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