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的公告》(宁交规范〔2023〕1号,简称公告)。根据公告,自2024年1月8日起,南京地铁、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将禁“锂”。
禁止种类分两条。第一条是禁止携带有锂电池的代步工具乘车。鉴于残疾人等行动障碍人士出行的特殊需求,允许这些市民乘用电动轮椅乘车。但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电动轮椅重量、尺寸不应影响站内设施安全和乘车秩序。
第二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禁止携带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主要由于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多是改装、自行组装,质量安全无法保证,容易引发爆炸、自燃等事故。二是高能量锂电池方面,是在充分考虑目前锂电池应用场景后,对大于100Wh的锂电池进行限制。市民常用充电宝、手机等锂电池的能量远低于这一数值。市民可以查看锂电池包装标识,也可依据Wh=V×mAh/1000公式换算。
公告显示,各运营单位应在运营场所、售票渠道等公示《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并依法开展安全检查。乘客应自觉遵守规定,配合安全检查。乘客拒绝配合安全检查或违反规定携带违禁物品的,相关运营单位应当拒绝提供服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身为乘车人要熟知这些物品也不能带上车哦!主要包含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等腐蚀性物品、枪支警用械具及其仿制品。还有要记得移动电源要随身携带,不要放在托运行李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笪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