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3天后报警,交警苦寻肇事者!警方:发生事故切记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紫牛新闻
2021-08-02 13:08

路上被车撞了,一些当事人往往没有及时报警,有的甚至拖了好几天,这样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我们处理了多起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延误报警,导致事故认定难。”南京交警发出提醒,一旦出了交通事故,涉及到人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不论事故大小,一定要当场报警。

事发3天后报警,交警苦寻肇事者

前不久,南京市民朱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经过雨花台区岱山西柿路时,被一辆停在路边突然开车门的小车碰倒,造成朱女士受伤。随后,驾驶员汤某带着朱女士去医院检查。

双方现场未报警,朱女士也未拍下对方车牌号,只留了手机号码。经初步诊断,朱女士并无大碍。可过了3天,朱女士依然感到肩部和腿部疼痛难忍,于是联系驾驶员打算一同前去医院复查,但是多次拨打驾驶员汤某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朱女士无奈下报警求助。根据朱女士提供的手机号码,八大队交警打过去后发现该号码已经注销。

朱女士无法提供对方的车辆信息,后经调阅监控查实,朱女士所反映的事实是存在的,但是事发时下着小雨,监控无法看清车辆号牌。随后,交警通过与事发时在场的一位市民多次沟通,终于获取了车辆号牌,通过车牌联系到了驾驶员。后经调解处理,朱女士获得了应得的赔偿。 8月2日,朱女士及家人送来锦旗,对交警八大队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热心为民的服务的态度表示称赞。

别大意,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

朱女士是幸运的,毕竟交警通过多方途径找到了肇事者,她也因此得到了赔偿。可记者今天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在他们处理的关于人伤的交通事故中,不少都是因为延误报警,导致难以寻找肇事车、难以作出责任认定。

交警提醒,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不能因为有急事就忽略报警,报警后最好用手机对发生事故车辆的车牌、驾驶人的驾驶证进行拍照,记录对方信息,不能够拍照的也要用其他方式做好这些信息的记录。不要存在事后通过监控设备寻找事故当事人的侥幸心理。因为事故发生地点不一定有监控设备,或者虽有监控设备但现场不在监控视频画面内,以及时间过长监控录像被自动删除等原因都会造成无法确认交通事故,最终导致交管部门对事后报警不予受理,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损失。

另外,肇事车司机在等待交警和医务人员到达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抢救伤员。此外,还要注意保护现场,包括双方车辆、人员、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不随意挪动位置。如果为抢救要移动伤者,应该先标示伤者原有位置,以便交警勘查现场。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应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通讯员 吴晓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盛媛媛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