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消费”正跃升为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消费业态。5月15日,江苏省消保委提醒:需警惕“为情绪消费”异化为“为冲动消费”,避免其沦为被情绪裹挟的“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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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带来心灵慰藉的趣味玩具,到提供情感陪伴的AI伴侣,再到构建精神疗愈场景的沉浸式消费体验,涵盖多元消费模式与场景的“情绪消费”近年来风生水起。据报道,小红书搜索数据显示,近三年,香薰、助眠、潮玩、棉花娃娃、绿植、香道等和情绪相关的笔记发布量同比增长超过400倍。淘宝数据显示,2024年,为情绪价值和兴趣买单成为年轻人消费的首要理由,定制类热销商品中,手绘头像、无边抱枕、打工人立牌等产品成交增幅超过50%。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近年来,“情绪消费”市场热度持续攀升,折射出当代年轻人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显著变化。 “情绪消费”为市场注入活力,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新引擎。然而,这一新业态背后也潜藏风险和隐患。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在追求情绪满足的过程中,因缺乏理性判断易受商家诱导,形成“用消费填补情感空白”的误区,陷入冲动消费陷阱。另一方面,行业内存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个人隐私泄露、从业人员资质缺失等问题,导致消费者合法利益受损。个别商家为牟取暴利提供低俗、违法违规的情绪服务,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情绪消费”行业暗藏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警惕“为情绪消费”异化为“为冲动消费”,避免其沦为被情绪裹挟的“消费陷阱”。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
经营者在提供情绪类商品和服务时,需兼顾用户情绪价值与市场需求,优化消费供给,强化品控与服务升级。产品设计要融入更多正向价值,注重用户隐私保护。网络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入驻经营者资质,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同时依托智能技术,实时监测发布内容,提升违规信息识别预警能力,对不良导向内容快速处置。
消费者需秉持理性消费理念,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消费,增强信息甄别、隐私保护意识。权益受损时,应留存证据。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行业的规范和引导,结合“情绪消费”特点与市场需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业边界;加大对相关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打违法违规经营。
通讯员 安吉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