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镇江印发《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九条措施》
来源:紫牛新闻
2025-05-15 18:17:04

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记者 万凌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体现镇江市政法机关护企安商的职责担当,镇江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政法单位制定了《全市政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九条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措施》)。5月15日,镇江就此举行新闻发布。

发布

镇江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主任郑兆巍,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陈敏,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金庆华,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丹,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军等到场,介绍政法系统今年将要开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镇江市委宣传部吴修飞副部长主持发布会。

朱海介绍,近年来,镇江市政法系统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近日镇江市制定印发了《九条措施》。

朱海说,近年来,镇江市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推出多项具体举措,持续打造“镇合意·法助力”“镇合意·检先行”、“护企”直通车、“镇合意·法润商”等系列服务品牌,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镇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连续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甘露”奖,有力推动了镇江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比如执法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精准、法治环境建设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

今年2月6日,镇江市委、市政府召开镇江市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暨创新引领产业强市大会,提出深化改革攻坚、强化创新引领,久久为功发力产业强市。这为我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明了工作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需要在打造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贡献政法力量、展现政法担当。

镇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许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谋划部署《九条措施》的制定起草。两次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交流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和法治需求。对该市12345涉企工单反映的诉求,以及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综合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论证、修改,最终形成《九条措施》,并经镇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朱海介绍,《九条措施》虽然条目数量不多,但体现出鲜明的“用户思维”——从权益保护、矛盾化解、政法服务等角度,以管用实用、提升企业满意度为主要目标,任务事项来自企业的实际需求,力求让企业看得见、感受得到。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朱海最后说,我们将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强跟踪问效,对《九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走访、分析评估以及典型案事例的打造评选,确保各项政策真落地、见实效。

链接:《九条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理念,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净化市场环境。

第二条 加大关键核心领域司法保护力度,着重从知识产权角度开展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生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第三条 聚焦涉企执法规范化,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最大限度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第四条 强化涉企执法司法监督力度,通过开展涉企重点案件专项评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方式,解决突出问题,严防发生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

第五条 提升涉企案件执行质效,在调研中,多家企业提出诉讼审理期限缩短、审判效率提高,但执行问题依然困扰企业发展,虽然胜诉但执行不到财产,所以在九条措施中依然强调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胜诉权及时兑现。

第六条 充分发挥破产案件审理功效,该条在原有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升级,比如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方面,之前文件中提到推动3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基本清理完毕,《九条措施》中提升到了2年,多措并举引导企业重整升级或有序退出市场。

第七条 完善社会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一方面对拒不履行义务者进行信用惩戒,另一方面对纳入失信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的,及时修复信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第八条 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该条围绕涉企纠纷,通过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大仲裁、调解等多元解纷力度,推动问题从“解决得了”转向“解决得好”,持续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果。

第九条 提高法律服务精准度,从规范司法公开、优化“365全周期”平等保护工作法、打造升级版“护企”直通车、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深化12345“一企来办”服务热线等多角度全方位提供护企服务。

发布会场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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