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4日讯(记者 陈勇)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关于报名竞买活鱼的公告引发关注。法院为何“卖活鱼”?5月14日,记者从该法院了解到,此举是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鱼塘地点
据悉,宿迁市骆马湖岸线管理中心与宿迁市月半湾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后经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月半湾特种水产养殖公司违反合同约定,需向骆马湖岸线管理中心支付合同款。不过,月半湾特种水产养殖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后,骆马湖岸线管理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月半湾特种水产养殖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责令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得知了月半湾特种水产养殖公司鱼塘的情况。为了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法院决定强制“卖鱼”。
由于鱼属于鲜活物品,如不及时处理,很容易影响鱼的存活,价格就会大打折扣。为了确保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宿城区法院向全社会公开变卖,凡有意竞买者,可在5月17日前向宿城区法院执行局报名。
记者从执行干警处了解到,鱼塘里养殖鱼的种类主要为青鱼、花鲢鱼等,各种鱼类的数量以现场捕捞为准,变卖方式为整体打包变卖。捕捞由申请执行人找附近渔民进行拉网,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法院主持现场公开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当场缴清全部款项至本院指定账户,并于竞买当日将鱼全部运走,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目前,已有10多人向法院咨询竞买活鱼事宜。法院待报名结束后再确定竞买日期,后续会另行通知。(联系人:梁警官 联系电话:0527-82963233、18012110727)
校对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