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销售化妆品小样?立案调查!
来源:紫牛新闻
2025-05-09 23:05:04

化妆品小样不仅便于携带,而且具有性价比高、试错成本低的优势,近年来颇受消费者欢迎。但您买的小样真的靠谱吗?

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新近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化妆品店多款在售的香水小样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市场监管人员对在售化妆品小样进行检查

标识标签不全被立案调查

小样产品和正装产品除规格外应保持一致,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也要一致。六合区市场监管人员发现这些香水小样的包装上贴有简易标签,但标签内容仅含有成品名称、容量、售价,未标识生产商、注册备案信息、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方法等内容。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六合区局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对其涉嫌经营标识标签不全化妆品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向其宣传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不可少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化妆品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小规格包装产品,仅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其他应当标注的信息可以标注在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中。具有包装盒的小规格包装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配制、填充、灌装化妆品内容物,应当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注标签的生产工序,应当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生产工序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内完成”。

“三无”化妆品小样不要买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化妆品小样也需要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经营者未经生产许可不得将化妆品分装成小样。在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场所使用的化妆品,也需要符合最小销售单元标签的规定,不得随意分装。

市场监管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小样时,要选择从正规门店购买化妆品,选择标签信息齐全的商品,尤其是网购小样产品时应留意网店资质,购买前仔细阅读商品详情或售卖规则,索要发票并保存购物凭证。无中文名称、无生产厂家、无使用期限的“三无”化妆品小样是违法产品,不要购买。如遇不法侵害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通讯员  宁市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薛玲


校对 陶善工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