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5日讯 (通讯员 李誉 刘佳霖 记者王国柱)由于超市购物卡的不记名属性,导致一旦将卡号、密码发送给他人,便能随意使用,并且消费后挽损难度极大,由此诈骗分子也瞄准这一载体实施诈骗。日前,泰州姜堰警方就成功劝阻了一起涉及购物卡的电信网络诈骗,及时为群众止损5万元。
4月21日下午5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罗塘派出所接到辖区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位顾客要购买大量购物卡,怀疑其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
接报后,派出所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分局反诈中心,请求共同到现场开展劝阻工作。民警到场了解到,事发当天下午,家住海陵区的吴女士打车来到姜堰,找到超市服务台,称想要购买50张、面额为1000元的购物卡,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怀疑。通过查看吴女士的手机,民警确认其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
“他们告诉我,完成这一步就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吴女士声音颤抖地向民警说明情况。原来,几天前吴女士在网上刷到一个招聘兼职的广告,下载注册了某社交APP。其后,平台“客服”向吴女士推送了“打赏推流”的任务,吴女士尝试做了几单后,立刻就收到了返利红包。
尝到甜头的吴女士开始加大刷单金额,然而“客服”却告诉吴女士,由于其操作失误,导致平台余额变成“-48587.24”元,需要吴女士冲平账户余额并缴纳滞纳金,否则将会影响个人征信,甚至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担心被追责的吴女士连忙向“客服”咨询,打算转账充值,却被告知银行卡限额。在“客服”的指导下,吴女士先在网上购买了27000元购物卡,“客服”表示还需再购买5万元超市卡,才能将账户解冻。由于购买金额过大,吴女士无法在网上操作,便前往“客服”指定的超市。没想到刚向工作人员提出购买需求,民警没多久就赶来劝阻。
“商超购物卡不记名、易转手、流动性大,难以被追查,骗子通过引诱你购买大额购物卡并发送卡号和密码骗取钱财,这就是妥妥的骗局!”看到吴女士仍蒙在鼓里,民警当场为其揭露了骗子的诈骗手段。经过一番劝说,吴女士终于幡然醒悟,庆幸超市工作人员和民警及时发现并劝阻。
警方提示:从网约车寄送现金、到邮寄黄金、再到拍照发送购物卡账号密码,骗子的行骗手法不断变换,但本质都是为了骗取钱财,大家切勿被利益诱惑。凡是诱导批量购买储值型购物卡、黄金、手机等贵重物品的网络行为都是诈骗,市民切勿将购物卡卡号、密码等信息提供给陌生人,一旦遭遇类似情况,请第一时间报警。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