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3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随着网络二手交易平台的发展,不少消费者喜欢在网上购买数码产品、家居用品、日用百货。近期镇江“智慧315”维权平台陆续接到几起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后维权难的投诉。
消费者王先生在平台上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价格为1120元。商家称是没有拆修过的。他收到货后,当着快递员的面录制拆封、验机视频,发现手机摄像头维修过,但商家拒绝承认。经平台协调,商家同意退货退款。但王先生一直没有收到退款,再次联系商家,商家却称没有收到退货手机。王先生联系快递得知,商家不同意签收退回的包裹。
依据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受到损害,人民法院综合销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收入等情况,能够认定销售者系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经营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卖家主营业务为出售二手手机等数码产品,故在法律上定性为“经营者”,而王先生购买案涉手机之目的为自用,属法律上定性的“消费者”,卖家未履行销售承诺,应承担相应责任。经协调,卖家退还消费者1120元货款。
镇江消协梳理网络二手商品投诉发现,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质量难以保证。二手商品因为使用过一段时间,质量如何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加上买家对商品的质量缺乏直观感受,难以对所售二手商品质量进行有效判断。
二是定价缺少规范。虽然有些电商平台对回收的商品进行在线质量鉴定和价格评估,但目前二手商品的鉴定评估标准和再次出售价格标准均无统一的规范,其价格完全取决于卖家对所售商品剩余价值的自我认定。
三是售后服务没保障。二手商品在交易成功后,使用中出现了损坏等质量问题,很难定义是哪一方的责任。
镇江消协提醒消费者,网购二手商品时,要选择正规专业、交易保障制度完善的电商平台以及平台内有经营资质的经营者;交易时,应尽可能要求卖家提供原始发票、质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凭证,并对相关交易及售后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做好证据的保存;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法律条款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镇江消协也提醒二手交易平台,应切实落实《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资格资质审核义务、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义务,严格履行平台法定责任。
校对 陶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