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出国务工月入保底3万,看这场精心演绎的“打洋工”骗局
来源:紫牛新闻
2025-04-22 17:48:55

只要缴纳报名费、进行体检、参加技能考试,就能签合同出国务工,月收入保底3万元,你相信这样的“好事”吗?4月22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扬州检方了解到一起用文化传媒公司做幌子,以低门槛、高收入为诱饵骗取想出国务工农民工钱款的案件。经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仇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缴纳报名费后,体检和技能考试都异常顺利地通过了

2023年2月的一天,泥瓦工李某父子在工地做工时,听工友赵某说即将出国务工,薪资待遇丰厚。李某父子心动不已,便询问报名事宜,赵某告知了办理出国业务的公司名称和地点。李某父子查了下该公司资质,发现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服务。为保险起见,决定到该公司实地看看。

经过赵某介绍,公司老板仇某热情接待了李某父子及其他几名工友,表示自己从事多年出国劳务业务,跟位于北京的用工单位有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新西兰正招收电工、木工、瓦工等工种,月薪3万元保底。听了仇某介绍,看着墙上挂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李某等人深信不疑。58岁的李某担心自己的年龄、能力,仇某爽快表示,只要通过职业技能考核且体检合格,就可以签订用工合同,只是名额有限,招满即止。听仇某这么一说,李某等5人当即表示报名,每人交了2000元定金,然后按仇某的要求回家办理护照等手续。

同年3月中旬,仇某带着李某在内的5名工人前往某体检中心。每人交了1000元费用后,李某等人被安排进行体检,结果显示身体各项指标都合格。又过几日,李某等人接到仇某的考试通知,考试地点在一废弃工地,考试项目是砌墙,现场还有几名“监考人员”。李某等人驾轻就熟地砌完墙后,在场的仇某便告知考试通过了。仇某表示他把刚才砌墙的过程都拍了视频,已传给用人公司,让他们回家等通知签合同。

声称签证办好机票买好,但在去机场时“情况有变”

2023年5月,李某父子按照约定来到公司,仇某拿出一份出国劳务建筑委托合同,去新西兰的费用是每人8.2万元,包含中介费、押金等,需先行缴纳3.2万元,剩余的5万元等出国手续办好后再缴纳。仇某承诺提供给李某父子的是新西兰建筑工岗位,如果3个月内不能出国将全额退款。李某父子觉得即使出不了国也没有损失,便缴纳了3.2万元,将护照也一并交给了仇某。其他几名工友得知李某父子交了钱,也陆续与仇某签了合同。到了8月,仇某通知李某等人签证办好了,机票也买好了,并开车送李某父子及其他几名工友去机场,同时要求他们缴纳剩余的5万元。谨慎的小李通过手机搜索行程发现,他没有购买机票的记录,表示剩下的费用等上了飞机后由家人代交。见此情形,仇某带着他们在机场附近逗留了两天,后突然说签证出了问题,暂时出不去了。无奈之下,李某等人只得先打道回府。

时间一天天过去,李某父子多次打电话询问何时出国,如果不能出国何时退费,仇某刚开始还说等通知,后来干脆失联了。李某父子向其他3名工友了解情况,发现大家都联系不上仇某后,决定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案中有案,被骗人讨回血汗钱却涉嫌非法拘禁

2023年11月,李某等人通过仇某的亲戚约到了仇某,见面后,李某等人将仇某控制在其办公室,要求退还报名费等费用。仇某表示钱都交给用人公司了。双方僵持30多个小时后,小李发现仇某手机微信账户里有8万余元,便强行拿过手机,转给其父亲3万元,转给自己2万元,转给张某等人1.5万元,之后几人便离开了。

李某等人走后,仇某立即报警称自己被非法拘禁。公安机关发现李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的事实,进行立案侦查。讯问李某等人过程中,发现仇某可能涉嫌诈骗,便对仇某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仇某曾帮其他劳务公司负责过相关业务,由于工作不上心被解除了合作关系。后仇某觉得干出国劳务中介投入不大利润不小,就租了一间门面房,在其之前注册的某文化传媒公司的经营范围里增加了劳务服务后便进行招工,对外宣称赴新西兰务工月薪3万元起,无任何限制。由于高薪水、低门槛的条件,短短8个月就吸引了50余名工人前来咨询和办理出国劳务手续。

2024年5月,公安机关分别将李某等5人非法拘禁案、仇某诈骗案移送宝应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发现,李某等5人虽然非法拘禁仇某超过24小时,但系事出有因,且无殴打仇某等从重情节,可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对5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对于以非法拘禁手段索要的6.5万元,虽然其和仇某有债务,但“任何人不能从不法行为中获利”,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扣押。

骗子落网后仍极力狡辩,在事实面前终于低下了头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仇某仍然辩解自己有出国劳务办理的能力,也联系了部分用人公司。但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根据出国劳务的一般流程,仇某根本没有将资金费用缴纳给用人公司,而是进行了购买豪车等消费,且其曾经联系过的用人公司办理的均为旅游签证,不具备出国劳务资质。仇某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能力,组织签合同、体检、考试等都是其诈骗的幌子,技能考试过程中的“监考人员”是其临时花钱雇来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检察机关还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中涉及被害人数量与从仇某处扣押的护照数量明显不符。经梳理认定,仇某共收取30名工人累计金额85.8万元。截至案发,已经退还给工人16.27万元,认定诈骗金额69.53万元。

审判阶段,仇某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愿意将款项全部退赔给被害人,希望以赃款购买的3辆汽车早日进入司法拍卖,拍卖款用于退赔被害人。综合考虑仇某的犯罪行为和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通讯员 扬检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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