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小伙才拿驾照一个星期就酒驾,得知处罚结果给了自己一耳光
来源:紫牛新闻
2025-01-11 21:39:10

扬子晚报网1月1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宁交轩)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硬性规定,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这不,刚拿驾照一个星期他就酒后驾车,结果在高速上被交警查获。得知要注销其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后,他后悔不已,当场给了自己一耳光。

近日,宁合高速南京段,一名男子涉嫌酒驾被拦下,经呼气试酒精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面对交警询问,该男子称此前和朋友聚会,喝了4瓶啤酒,之后驾车上了高速,不料被交警查到了。当交警询问其此前有没有类似的行为时,男子称自己的驾照才拿到一个星期。“我是不是还要重新考?”得到交警肯定的答复后,男子气的给了自己一耳光。最终,因该男子还在实习期,此次酒后驾车将注销其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需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而在实习期被记12分,实习的准驾车型会被直接注销,需要重新报考驾校。

交警同时提醒,酒后开车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在饮酒后判断能力、操作能力、反应能力及视觉观察能力会因此降低,所以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快要过年了,聚会增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校对 王菲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