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于11月29日在该区阳江镇临湖村召开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其实,这也是一堂面向当地村民的“交通安全课”,针对当地农村较常出现的涉电动自行车事故等案件类型,法官在现场就如何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对村民给出了建议。
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数量多,加大诉前调解力度
高淳法院立案庭庭长商开平介绍了近三年来该院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基本情况。2022年,该院受理此类纠纷诉前调解案件414件,其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88件;调解不成等进入诉讼程序388件,其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61件。2023年受理诉前调解案件977件,其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158件;进入诉讼程序370件,其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59件。2024年1-10月,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18件,其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54件;进入诉讼程序230件,其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36件。
发布会现场
“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多,其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占大多数,案件总量处于较高位。”商开平表示,此外,目前这类案件还具有审理周期相对较长,新问题涌现审理难度增加等特点。
根据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现状,高淳法院加大此类案件诉前调解力度,依托区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成立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室,选派资深调解员就地调解。对调解成功案件,经法院审核后予以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对争议较大案件及时审判,确保纠纷快速解决。
法官向村民发放宣传材料
发布会由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唐奥平主持。该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刘叶通过以案释法,对“‘开门杀’造成交通事故,开门乘客是否担责”等交通事故常见问题和危害后果进行讲解,引导村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守交通安全法规。
法官向村民讲解如何防范、化解电动车事故风险
针对当地农村较常出现的涉电动自行车事故等交通事故案件类型,商开平就如何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对村民给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对于电动车,部分保险公司可购买代步工具组合保险,金额一般在100-300元之间,可以通过购买保险降低自身风险。二轮、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应佩戴头盔,保持安全速度驾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二轮电动车;成年人驾驶二轮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其次,如发生事故注意完整留存证据。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在撤离现场前,应通过拍照形式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进行证据固定。对复杂事故,应如实陈述现场情况,如有必要可请求交警部门及时采取技术手段固定证据、确定责任。
再有,如遇事故应理性保持沟通,为事故调解打下良好基础。调解不成可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材料等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证据材料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医药费结算单、发票等住院材料、交通费发票、车辆维修发票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