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国庆自驾出行,注意听“天上的声音”!“金陵飞鹰”交警无人机空中保畅全覆盖
来源:紫牛新闻
2024-09-25 20:25:30

国庆自驾出行,注意听“天上的声音”!将6架无人机编为两组交替巡逻,实现高速公路管区全时段、全路段巡查覆盖,平均全天巡逻50余趟次,工作日日均发现10起以上抛锚、交通事故警情并快速处置,节假日大流量期间更是“大显身手”……9月25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沪宁高速南京段沿线已建设落成6处无人机方舱,交警高速一大队成为全省首支无人机巡查全覆盖的高速交警大队。

无人机“靠站、串门”,全域巡航免充电焦虑

“6号机画面,沪蓉高速268公里宁镇交界处,往上海方向,黑色小车停在应急车道,驾驶员在换胎,未放警示标志。即将降低高度。”位于中山门大街柳营附近的交警高速一大队指挥室里,警用无人机飞手杨堃聚精会神地盯着操作界面,与此同时,身边的同事迅速反馈,“已核查,该处无报警记录。”

“收到。”在4G模块的支持下,即使低空作业也不易丢失信号。随着杨堃的操作,6号无人机灵活地从120米巡航高度下降,悬停在该车上方25米左右。“驾驶员请注意,请在后方放置警示标牌,人撤离到护栏外,等待警方救助。”听到喊话后,驾驶员抬头看见警用无人机,恍然大悟地跑去摆放好三角警示牌,又跨到护栏外侧等待救援。6号机往来车方向平移了一段距离,鸣起高音警笛提醒来车注意,直到巡逻警车赶到后,它才重新回到120米高空继续巡航。

记者当天采访获悉,南京交警高速公路一大队负责沪宁高速南京段的交通管理工作,辖区西起中山门,东至宁句交界,包含马群枢纽、南京收费站、麒麟枢纽等多个大车流聚集的重要点位,遇到意外警情导致拥堵时,警车的赶赴救援速度也会受到影响,此外还有不少驾驶人遇抛锚或交通事故后不报警,更加剧了路面通行压力、增添了风险隐患。

近期,交管部门在该路段沿途了6个方舱点位,6架多旋翼无人机,可实现全区域定时、定向巡航。每天9:00—18:00,无人机编组自动高空巡航,实时画面均传输至指挥室供民警关注,晚夜间和大流量特殊时段需起飞时,则由飞手点对点操作。“金陵飞鹰”无人机团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6个封闭方舱为无人机提供了落地停靠、充电补能的“基地”,解决了全域巡航“充电焦虑”和突发恶劣天气需要降落的顾虑。


“一机多能”防范风险,“天上声音”要注意听

晚高峰期间,高速二大队无人机飞手凌瀚提前来到宁洛高速华电立交桥附近布设点位。很快,一架警用无人机腾空而起,镜头对准了该路段二桥往三桥方向的应急车道。高速二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马群枢纽至柳塘互通之间约有8公里,其中马群往东杨坊、华电立交往东杨坊之间车流量大、汇流口多,在高峰期易发拥堵。不仅如此,还有部分驾驶人在上述路段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至互通枢纽附近时又从应急车道往最右侧车道“挤”,在加剧拥堵缓行的同时也形成交通事故隐患。

为此,高速二大队的警用无人机“有的放矢”,灵活选择执勤点位、针对性解决专门问题,在节假日大流量时往收费站、八卦洲长江大桥“倾斜”,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则常驻马群枢纽和华电立交附近。

据介绍,高速公路由于车速快、晚夜间照明条件不如主城区,发生交通事故或抛锚后长时间滞留会增加人身风险,而且在车流较大时还容易造成后方长距离拥堵。使用无人机飞行勘查事故现场,可以实现人机分离、远程操控,无人机起飞到空中适当位置,完成照片拍摄和事故现场传感测量,并依托后台无人机绘图系统进行画图。

喊话、文字提示、灯光提示,实打实“空中哨兵”

9月22日下午,沪蓉高速往上海方向267公里处,施工人员正在紧张地开展路面维修,而高速一大队的6号无人机则悬停在施工区域来车方向,警报声、喊话声交替提醒,为后方来车做好提前预警。作为“空中哨兵”,警用无人机不仅能够以超广视野追踪精准锁定堵情,以超清画面传输辅助高效决策,还能够通过喊话、文字提示、灯光提示等多种功能显著提升处警效能。

“金陵飞鹰”无人机团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警用无人机上装备了喊话器、警灯、红外变焦镜头等设备,在发生道路拥堵、交通事故、车辆抛锚、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误入高速等异常情况时不仅可以自动检测预警,而且可以通过手动悬停进行喊话或拍照,也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发现警用无人机并重视其传递的信息,在无人机的引导下及时规避交通风险。

据介绍,随着南京市“低空经济”新机遇赋能,公安交管部门不断探索科技强警措施、切实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目前,在南京各条高速公路上,都活跃着“金陵飞鹰”警用无人机实践“低空警务”、疏堵保畅护安全的身影。 通讯员 宁交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陶善工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