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买来弓弩,打死喜鹊还拍视频炫耀
来源:紫牛新闻
2024-08-12 19:35:37

扬子晚报网8月12日讯(通讯员 方媛 记者 万凌云)8月11日上午,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谷阳派出所民警在夏季巡防中,接到一举报称,谷阳镇陈家村的村民王井(化名)持有一把弩,并曾在周围树林使用该弩打过鸟。

接到举报后,民警来到王井家中。通过询问,王井承认自己持有一把变形弩,民警将王井与该弩带回所里开展后续调查。

据王井交代,该弩是自己在网上买的。“本来是想着用来捕鱼的,可后续需要配置的渔轮价格昂贵,正好这个弩可以配置钢珠,我就试着想用这个弩来打鸟。”

现场

该弩由手柄、扳机、加弹器、强劲皮筋、激光瞄准器和弓头组成。王井自己组装完成后,在今年7月16日,独自带着该弩来到上党镇薛村旁的一处树林里,结果打死了一只喜鹊。“打到喜鹊后,当时还拍了视频给朋友炫耀,后来我就没使用过这个弩。”

8月12日上午,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以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对王井给予行政处罚并收缴该弩。

警方提醒:弓弩属于管制器具,杀伤力比较大,如果使用弩箭,威力足以射穿人的肌肉;使用杀伤力较小的钢弹,仍然具有相当的危险,请不要私自购买弓弩等管制用品。另外,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携带弓弩的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校对 陶善工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