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评】以典型案例为鉴 心怀敬畏守牢底线
来源:紫牛新闻
2024-06-12 18:58:4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只有做到“畏纪”,坚持“学纪”,严格“守纪”,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才能在工作中勇往直前、无畏困难。

以案为戒,心怀敬畏。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清醒剂。身边鲜活的案例,对党员干部能够更好地达到触动灵魂的作用。要用身边发生的警示案例和近年来通报的一些典型违纪案件作为学习材料,对当事人违纪违法经过和心路历程进行深入分析,让处分决定真正从“一张纸”变为纪律教育“一堂课”。通过真实的案例,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提醒,告诫党员干部要真守纪律,严守纪律,不越纪法红线,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不要一步错步步错,最终落得悔恨终身。

守住底线,保持敬畏。以典型案例为“教材”,目的是要让党员干部在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警钟长鸣、慎终如始,在任何时候都守住底线,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到,警示教育不是“故事会”、典型案例不是“八卦谈资”,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没有局外人,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时刻警醒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把纪律规矩摆在最前面,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用好典型案例、抓实警示教育,划出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的明确界限,深度剖析典型案例中的“思想之惑”“行为之危”,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始终高悬纪律戒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警醒和反思中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出品:扬子视评工作室

监制:李军

策划:黄凤 时力强

评论员:李舒曼

制作:张丹

校对: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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