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9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在城郊的农村地区,部分居民出行喜欢选择二三轮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而这类人群大多年纪较大,且安全意识薄弱,在道路上任意行驶,甚至“见缝插针”式穿行,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更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近日,在南京江宁银杏湖大道徐家院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左转闯红灯时,与一辆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该起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员摔倒受伤,经谷里交警认定,该驾驶员不仅需要自担医药费,还要为闯红灯引发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图为两车相撞的瞬间
据介绍,接到报警后,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谷里街道银杏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银杏湖大道徐家院路口,李某准备左转。但此时直行绿灯亮起,李某并没有在路口停下来,而是选择继续行驶。
与此同时,吕某驾驶的白色小型车辆刚起步,因未看见左转的李某,两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谷里交警结合现场勘查、公共视频监控,认定李某违反信号灯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随后,民警对李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交警提醒:红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骑行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安全帽不等于头盔,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