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都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总有人胆大妄为,不仅酒后驾车,还把车开上了高速。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4月1日从扬州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两起典型醉驾案,其中一位涉嫌醉驾的司机驾驶货车与另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另一位涉嫌醉驾的轿车司机将车停靠在高速第一车道,诱发了事故。数据显示,上月该市100多人因醉驾被查获。
货车司机醉驾被查获
案例一:高速公路上醉驾大型营运车辆,数值创今年以来最高
3月10日凌晨1点半左右,S39江宜高速扬州广陵服务区内,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疑似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见大货车的司机不愿承担赔偿,对方司机将其拦下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赶到,初步确认了事发经过。民警发现,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剐蹭到另一辆货车的后视镜,这与大货车装载的货物超宽有一定的关系。按照惯例,民警对大货车驾驶员刘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7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随后,刘某某被民警带至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了357.6 mg/100ml,为醉酒驾驶标准的4倍多,涉嫌危险驾驶罪。在铁证面前,刘某某承认了自己酒后开车的行为。刘某某自述,自己常年做个体运输生意,这次从浙江义乌出发也是来送货的,坐在副驾驶室的老婆对自己饮酒后开车的行为并不知情。“我有点馋酒,实在忍不住,从浙江义乌木材市场出发前瞒着老婆偷偷喝了两种酒,加起来差不多1斤的样子。”刘某某称。
无证醉驾高速酿祸
民警介绍,刘某某醉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加重情节。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了357.6 mg/100ml,这是今年截至目前扬州查获的醉驾人员中数值最高的,“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大货车还超宽,且驾驶的是大型营运车辆。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案例二: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违法停车,发生事故令人心惊
“两辆车相撞,我的车翻了几个跟头,还好我爬出来了……”3月5日深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民警赶到京沪高速扬州段,处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民警初步了解得知,肇事小轿车停在了靠近中央隔离护栏的第一车道上,另一辆小轿车经过时发生撞击损坏严重。民警请双方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其中一辆轿车的司机蒋某某竟拿不出驾驶证。经查,蒋某某从未申领过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就大胆开车上路了。
民警调查事故起因时,司机蒋某某因浑身酒气被人举报,其对于自己酒后开车上高速的行为供认不讳。蒋某某告诉民警,自己晚上在江都路上一家饭店喝酒吃饭,随后开车从江都路出发来到了瘦西湖收费站,夜里11点的时候将轿车驶上了京沪高速扬州段。后在高速公路上,蒋某某试图下车,遂将车停靠在左侧第一车道内。不曾想,蒋某某还没来得及下车,后方驶来的车辆就撞了上来。
民警估算了一下,蒋某某酒后驾驶的距离达到了40公里。随后,民警对其采取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浓度数值为161mg/100mL。后警方对其血样进行提取,封存送检。3月9日,经鉴定,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3.0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3月19日,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蒋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另一辆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民警指出,蒋某某无证驾驶车辆驶上高速公路,且为醉酒后驾驶,还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一系列错误操作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你将面临刑事处罚。”得知如此严重的后果,蒋某某懊悔不已。
酒后拒驾已深入人心但仍有不少人醉驾被查:该醒醒啦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驾驶人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几率会大大增加。酒后拒驾已深入人心,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驾、醉驾的成本很高,危害重重。酒后驾驶会导致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甚至出现视觉障碍、疲劳驾驶等情况。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且饮酒后驾驶员容易疲劳,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上月该市共查获100多名醉驾司机,其中既有新手驾驶人,也有“老司机”。这当中,一部分醉驾者有过酒驾前科,这些人对酒驾危害认识不足、自制力差,存在盲目自信心理,屡次触碰法律底线。扬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管驾驶人酒后驾车有何种理由,归根结底都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侥幸心理在作祟。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酒驾的高压管控力度和曝光力度,警方正告所有驾驶人:正当文明好司机,莫拿生命当赌注!通讯员 祝隽 品凡 黄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徐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