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人、见证人,原来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人!
来源:紫牛新闻
2024-03-13 14:50:46

扬子晚报网3月13日讯(通讯员 周明宝 记者 陈咏)13日,高邮警方发布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该案报警人为逃避处罚,竟称事故现场无肇事车辆,是单方面交通事故。警方经过缜密勘查,还原事故真相,所谓的报警人、见证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人!

事故现场

2月29日晚,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新区中队接报,送桥镇平安辖区门口发生单方面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到场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上,涉案车辆不远处有一大摊血迹。经了解,当事人戴某(男,60岁,安徽省天长市人,在高邮打工)处于昏迷状态,民警立即将伤者送上120救护车,留取事故报警人周某(女,44岁,高邮送桥镇人)的基础信息。

现场如真无其他肇事车辆,确系单方面道路交通事故的话,造成这么大的伤害较为罕见。次日,民警将事故处置情况向该队具有丰富事故处理经验的老交警王金龙反馈,并提出自己的疑虑。王金龙得知戴某仍在重症监护室抢救的情况后,立即与事故报警人周某进行了解。周某说,自己当晚喊朋友张某来自己家玩,在距离自己20米远的地方听到电动自行车倒地的声音,后发现伤者倒地受伤。她着重声称,事故发生时,没有发现其他车辆。

报警人的这句话,令王金龙陷入思考。他又赶到事故车扣押场对涉案车辆进行详细勘查,发现电动自行车有一处破损痕迹较为可疑,与正常倒地后的发生的破损有不同之处,疑为被其他车辆撞击产生。为慎重起见,王金龙又折返事故现场再次走访,有围观群众称,事故发生时有其他车辆在现场。

王金龙立即扩大侦查范围,调取事发周边监控信息,并第二次与报警人周某进行谈话,严肃告知如不如实陈述事发情况,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周某脸色大变,如实交代了事发情况。

原来,事发当晚,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家里出发,到朋友家门口的时候,将车架在路边,然后去敲朋友家门。不曾想,后面同方向过来的戴某驾车与周某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戴某倒地受伤。周某迅速赶到现场,扶起自己被撞倒地的电动自行车。为逃避责任追究,周某告诉朋友张某,伤者自己驾车单方面倒地受伤,然后请另外一辆面包车接其回家,并让张某将其电动自行车推回家。

案件真相大白。王金龙立马赶到张某家中,扣留了周某的电动自行车。经查,周某的电动自行车尾部有一处微小新鲜的碰撞印痕,这也证实了王金龙的揣测。目前,伤者戴某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等待周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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