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7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金箔小龙湾路口,有一辆摩托车和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了刮蹭,电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受伤。
接到该警情后,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当民警赶到现场时,120救护车也同时到达了现场。民警发现在非机动车道上,有一名摔倒在地的女子,旁边还有一辆倒在地上的二轮电动车,在电动车的一侧停着一辆摩托车。
随即,民警配合120医护人员在现场开展施救。为避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拥堵,民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疏散围观市民,指挥车辆安全通行。
民警经了解得知,事发时,摩托车驾驶员何某沿金箔路直行。因机动车道大量轿车排队过红绿灯,何某为图方便,直接驶入非机动车道。看到前方李某驾驶的电动车后,何某觉得对方太慢,于是选择从其左边的位置边按喇叭边超车。谁知,李某突然听到后面的喇叭声,紧张得车头晃了两下,不巧被正在超车的何某刮蹭到,直接摔倒在地。
经查,何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金箔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实施超车时,刮碰同向行驶的由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最终判定何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与汽车、公交车等一样需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一般摩托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上行驶,不可以进入非机动车道。而非机动车道是指供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包括自行车道、人行道等,不允许机动车进入。
校对 王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