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探案 ▏离婚妈妈要求14岁女儿弃学打工 被前夫起诉变更抚养权
来源:紫牛新闻
2023-11-19 12:29:20

最近,广东法院支持一起变更抚养权案,一个原本三孩的家庭,随着父母双方的离婚三个孩子也拆散了,但妈妈因没有充分尽到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遭到前夫的起诉,最终经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三个孩子全部由父亲抚养。

11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阿军和阿兰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三个子女,大女儿小怡于2008年出生。两人婚后矛盾不断,后在法院主持下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小怡由妈妈阿兰抚养,另外两个孩子则由孩子爸阿军抚养,两人各自承担孩子抚养费。2022年3月起,小怡多次向父亲阿军哭诉称,母亲阿兰要求她放弃学业外出打工。为了女儿能够继续上学,阿军将阿兰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由自己来抚养小怡。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兰未能全面履行抚养义务,也未能正确履行好监护责任。最终,法院根据小怡的意愿、阿军的收入情况等综合因素,依法判决小怡变更由阿军抚养。

据了解,小怡才14岁,初中还没有毕业,如果真的让她辍学那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作为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提供条件使子女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如果违反此规定,要受到政府部门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的;好在小怡具备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她跟法官说,妈妈是因为不想支付抚养费才不让她跟爸爸过的,但是她想继续上学,法官安慰她,不要怕,上学是她的权利。目前,小怡已经和爸爸及弟弟妹妹生活在一起了,学习更用功了。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一般会遵循什么原则呢?法官认为,阿兰本应全力支持女儿上学,却辩称女儿身体不适不能去上学,小怡也明确表示母亲不支持其读书,充分证明阿兰未能全面履行抚养义务。法院是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综合考量孩子父亲的经济情况以及满8周岁孩子的意愿,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让孩子尽快回归校园。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任国勇 张冰晶

摄像 卢  婧

封面 董  林

剪辑 黄  娴

校对 徐珩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