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温故 | 江苏省始于何时?
来源:紫牛新闻
2023-10-30 14:54:16

江苏有诸多名城,历史悠久,但“江苏省”设省时间却要晚于我国大部分省份。

晚到什么时候?《大清一统志》中称:“本朝改置江南省……康熙六年改为江苏省。”康熙六年,也即公元1667年。《皇清通志》、《江苏省通志稿》等也直言江苏、安徽二省是在这一年才从江南省中析出的。

但是,知名度更大的《清史稿》、《清国史》等著作,却认定江苏、安徽二省开端之年为顺治十八年,即公元1661年。《清史稿·职官三》记载:“(顺治)十八年,江南分省。”《清国史》更是明言:“顺治十八年,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及徐、滁、和、广德四直隶州属安徽,以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为江苏省。”

位于苏州书院巷的江苏巡抚遗址


1667年,还是1661年?这也是人们常常争议的话题。当代著述大多认定1667年为江南省拆分为江苏、安徽二省的年份。

按史籍记载,1661年,江南省分置左、右布政使,当时左布政使司大致管辖今安徽全境及除六合、江浦等以外的江苏长江以北地区;而右布政使司领有今江苏长江以南区域以及南京江北地区和上海市。康熙五年(1666年),江苏江北地区由左布政使司划入右布政使司,紧接着在康熙六年(1667年),左布政使司定名为安徽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司则取名江苏布政使司。

由此可以看到,虽然“江苏”、“安徽”作为民政辖区之名出现于康熙六年,但其实体的源头却应追溯至顺治十八年(1661年)。因此顺治十八年建省之说和康熙六年建省之说并无本质区别。

安徽布政使司形成后长期驻于江宁府,直至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才回驻安庆。而随后又新设江宁布政使司,规定“江、淮、扬、徐、海、通六府州隶江宁藩司管辖,苏、松、常、镇、太分隶苏州藩司管辖,其安徽布政使移驻安庆,专办上江事务”。因此有学者认为此时才算江苏、安徽两省正式分家。至此,关于江苏起始之年又产生第三种说法。

碑刻中的“江南苏州府”


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我们查看官方文书,虽然康熙年间已存在把“江苏”、“安徽”和浙江、山东等其他省份并列的情况,也有着更为直接的“江苏省”的说法,但作为省份名称的“江南”的使用却一直很活跃。可以发现,无论是在康熙六年后还是乾隆二十五年之后,仍然广泛存在把“江南”和浙江、山东等其他省份并列的情况,也存在不计其数的在江苏府、州、县名称前面冠以“江南”的情况,如康熙十二年皇帝下谕户部的一份文告提及“江南苏、松、常、镇、淮、扬六府连年灾荒”,显然省份性质的“江南”仍在使用。在苏州碑刻博物馆,我们能更直观地感受到这一点——几乎所有清代碑文在“苏州府”之前写着“江南”而非“江苏”,哪怕是光绪、宣统年间的也是如此。

其实,虽然康熙六年出现了江苏与安徽两大布政使司的分立,但其全称里仍有“江南”二字,而江苏按察使司的全称为“江南江苏等处提刑按察使司”,同样把“江南”置首。至于总督名称,始终是“江南江西总督”,江苏与安徽的名称没有进入总督称谓中,另外江南贡院也一直保持着“江南”称号。

总之,在康熙六年后,“江苏”和“江南”是混用的,实际规范性不强。且仅就“江苏”而言,也是一会儿为“江苏布政使司(藩司)”,一会儿又是“江苏省”。由此,我们可以大致理解为整个清代是江南省向江苏省过渡的阶段。彻底使用“江苏”而非“江南”,当为民国开元之时。

黄浪

(江南温故为黄浪先生专为紫牛新闻·微史记开设的专栏)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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