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高速十二大队交警在溧芜高速高淳新区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天蓝色宝马轿车驶来。该车被拦下后,经核对行驶证车辆颜色,交警发现该车已改过色。车主表示,车辆才改色两天,还有点问题,准备等都搞好了再去车管所报备。那么,变更车辆外观需要什么时间去车管所报备?具体又该如何办理呢?南京交警“手把手”教你!
变更车身颜色有相关依据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有关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变更车身颜色需要注意什么?
南京交警提醒,在进行业务办理的时候,下面这些注意事项各位驾驶人一定要仔细看。
1、不能喷涂的颜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2、先改颜色后备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3、可异地变更: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七条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需要哪些材料,流程又是啥?
办理业务前,可别忘了先准备好办事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此业务可代办,如需代办还需提供: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业务办理流程:1、在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变更车身颜色10日内,携带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前往车管所;2、交验机动车;3、在业务大厅办理、缴费。
广大车主朋友请注意,如果改变车身颜色请及时做好变更登记,否则被公安交警部门发现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通讯员 宁交轩 黄宇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陶善工
